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系统持续开展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志发〔2026〕8号)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系统持续开展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吉林省地方志系统持续开展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实施意见
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传承各地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盛世修志,贵在致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进一步彰显方志文化教化作用,践行“修志为用”理念,根据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及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现就持续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以下简称“六进”),结合全省地方志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方志文化“六进”工作为载体,加强方志文化的推广与普及,提高方志文化的影响力和传播力,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为推动我省“文化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推进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文化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坚持统筹兼顾。推进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必须统揽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全局,深刻认识地方志事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趋势,明方向、扬优势、补短板,加强顶层设计,兼顾本部门和本地实际,确保统筹推进。
(三)坚持实事求是。推进方志文化“六进”工作,要实事求是,从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出发,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少花钱、多办事,不摆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不过多增加人力、物力和财力负担。
三、责任分工
(一)做好推进方志文化“六进”的顶层设计。将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列为全省地方志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在制定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时,对方志文化“六进”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部署。适时开展专项调研工作,总结我省方志文化“六进”工作的经验做法和不足之处,不断探索创新方志文化“六进”工作新模式。
责任部门:研究室牵头,省方志委各处室(馆),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配合。
(二)结合志鉴编纂,做好方志文化和地方史宣传展示工作。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对志鉴承编单位或供稿单位进行编纂业务指导的同时,要做好方志文化宣传工作。积极宣讲方志文化发展历史和吉林地方历史,从编纂的志鉴和地情类书籍中充分发掘整理人民群众关心的吉林省以及本地发展史和红色资源等各方面资料,作为方志文化“六进”重要内容进行宣讲、展示和普及,讲好当代吉林故事。
责任部门: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年鉴指导处,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三)根据不同需求,做好方志成果的配发与赠送。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向社会各界广泛宣传方志文化的同时,要加强方志成果的配发赠送工作,将编纂的综合志、专业志、部门志、乡镇(街道、社区、村)志、年鉴、地情资料专辑、地方史专著,以及整理影印的古旧志书等各类地情文献,赠送给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军营,为全省人民学习地方历史、了解地情提供文化服务和文献支持,为在全社会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考虑受赠单位性质和需求的不同,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赠书活动。
责任部门:资料处、省方志馆,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四)结合方志文化“六进”,做好志鉴编纂指导和地方志资源开发工作。对有编纂部门(单位)志鉴需要的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军营,根据其编纂业务方面的需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上门指导服务,在指导中融入“六进”工作,在“六进”工作中开展业务指导。特别是要鼓励编纂村镇志,通过编纂村镇志,保护好、传承好优秀乡村文化,深入挖掘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利用编纂完成的村镇志,为乡村振兴提供文化方面的助力。在地方志资源开发方面,要根据“六进”工作对象的不同,了解掌握在方志资源开发方面的需求,深挖历史资源,开展立项合作,力争产出更多方志资源开发成果。
责任部门: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年鉴指导处、研究室,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五)强化部门协作,创新“六进”工作形式。要加强与文化部门合作,积极与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联系,合作开展方志文化“六进”活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合作,推进方志文化进学校,以“青少年知家乡爱家乡”系列方志读物为载体,加强面向中小学生的乡土教育。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农业农村部门合作,结合乡村振兴工作,为有需要的村镇在开发特色产品、打造旅游景区等方面提供史料支持,助力基层治理、招商引资、文旅融合。要加强与社区的合作,结合“双百共建”活动,合作开展不同形式的方志文化进社区活动。要加强与驻地部队的合作,在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庆期间,与部队官兵开展方志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方志文化进军营。
责任部门:省方志委各处室(馆),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六)强化媒体合作,提升宣传力度。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省内主流媒体的合作,加大方志文化宣传力度,营造传承弘扬方志文化的良好氛围,让方志文化逐渐“热”起来。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紧跟融媒体步伐,创新方志文化传播方式,制作推出人们喜闻乐见的有关家乡经济、人文、山水、民俗、美食等方面的短视频、短文等,扩大传播受众和影响范围,让方志文化走进千家万户,提升方志文化的生命活力,让受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方志知识、接受乡土教育、激发爱乡热情。
责任部门:省方志委各处室(馆),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进方志文化“六进”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常态化推进,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二)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工作重点,彰显特色亮点,推动形成示范引领、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把方志文化“六进”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加强和扩大宣传力度,把推进方志文化“六进”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典型、新成效全方位宣传出去,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狠抓落实,强化督导。省方志委要加强对市县两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六进”工作的督导,在开展业务指导、调查研究等工作的同时,深入基层对“六进”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各市(州)地方志工作机构在做好本级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确保“六进”工作落到实处。
(初审:谷仕爽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