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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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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志发〔2026〕4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6-05-11 15: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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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委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好年度各项工作。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6年工作要点

 

  2026年,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总的工作要求是: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年度工作部署和《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坚定方志文化自信,强化依法治志理念,系统总结二轮修志经验,科学谋划“十五五”地方志事业发展和三轮修志,巩固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良好态势,着力构建“志、鉴、史、用、馆、研、信息化”七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十五五”谋划工作

  1.组织开展《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剖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做法,为制定《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打好基础。(研究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2.开展“十五五”规划起草工作。就“十五五”规划制定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人员构成、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对各地完成地方志主体任务的能力进行评估;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研究发展思路,擘画发展蓝图,组建起草工作组,启动起草工作。(研究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二、续志准备与志书编纂工作

  3.继续谋划三轮省志编修工作。在全国三轮修志规划出台之前重点对三轮省志编修工作进行研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三轮省志编纂方案进行研讨和修改完善。深入开展三轮省志资料长编试点工作,对《中共志》(党代会篇、组织篇)《供销社志》的资料长编初稿进行审读。(省直指导处)

  4.继续抓好三轮修志试点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和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三个试点单位的续志篇目设计、志稿撰写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推动试点单位及时对编纂工作进行梳理总结,为三轮修志在吉林省全面推广积累经验。(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

  5.推进三轮市(州)、县(市、区)志编修准备工作。组织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续志资料长编篇目大纲整理完善工作,为三轮志书篇目拟订做好前期准备;继续推动续志资料长编编纂和资料年报制度落实工作。对部分市县进行检查指导,确保续志准备工作有效开展。着手起草三轮市(州)、县(市、区)志编纂方案。(市县指导处)

  6.开展续志编纂业务培训。结合三轮修志工作,举办全省市、县续志编纂业务线上培训班,提升全省修志队伍业务水平。通过“市县修志业务交流”微信群发布志书编纂业务理论文章,供全省修志人员开展线上学习交流。着眼于第三轮修志工作,动态管理全省“市县志编纂专家库”。(市县指导处)

  7.继续做好重大专题志编修工作。完成《吉林省扶贫志》终审后修改工作。继续开展《吉林省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完成小康志决策部署、政治建设、脱贫攻坚3篇初稿的编写工作。(省直指导处)

  8.推动村镇志编纂工作。推进《林海镇志》等3部镇志和《马鞍山村志》等7部村志的编纂工作,2026年力争至少有1部村镇志完成终审验收。(市县指导处)

  三、年鉴编纂与质量建设工作

  9.编纂《吉林年鉴》(2026)。在保持框架总体稳定基础上,及时收录反映全省年度发展变化的特色亮点内容。规范编纂流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保密关、文字关,坚持以精品标准完成编纂任务。(年鉴指导处)

  10.抓好全省三级地方综合年鉴连续编纂、公开出版。(年鉴指导处)

  11.继续推进全省年鉴质量建设。坚持开展全省年鉴编纂业务培训和年鉴质量审读。通过“一对一”等指导等方式,对有需求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根据需要,开展对专业年鉴编纂的培训、指导。(年鉴指导处)

  四、方志馆建设工作

  12.加强馆藏资源建设。完成2026年志鉴图书采购任务,重点关注旧志、家谱等采购;推进剩余7万余册图书的分类、登记、录入及上架工作,争取年内完成所有图书的整理上架。(方志馆)

  13.加强交流与文化传播。继续保持与各市(州)、县(市、区)及外省(市)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密切联系,完成新出版志鉴图书的交换工作,拓宽资源交流渠道。深入推进方志文化“六进”(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工作,扩大方志文化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切实发挥 “存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方志馆)

  14.积极推动省方志馆“五基地,五中心”建设。强化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为机关、团体及社会各界提供一个系统、翔实、权威的地情资料库,为吉林精神文明建设、吉域文化全面快速发展贡献力量。(方志馆)

  五、资料基础建设工作

  15.对全省资料室(方志馆)馆藏资料征集、整理、开发利用和对外咨询服务等进行指导。(资料处)

  16.加强委内编纂出版物印刷项目管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委内编纂出版物的印刷项目采购,加强印刷项目的质量跟踪监控,确保印刷成品质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做好印刷项目采购合同备案和验收备案。(资料处)

  17.组织整理影印1部旧方志图书,丰富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旧方志资料。(资料处)

  18.完成2026年文献资料采购及各省(市)之间志鉴图书交换工作。做好向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配送《中国地方志》《中国年鉴研究》《吉林年鉴》(2025)及省方志委编纂出版的地方志资源开发类图书等文献资料工作。(方志馆、资料处、研究室)

  六、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加强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以线上形式举办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加强省情数据库建设,组织完成2025年度全省地方志系统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资源开发类图书的数据转换制作,形成网络图书并加入吉林省情数据库中,积极推动数字方志馆建设。(资料处)

  20.加强省方志委网站的日常管理运维,按照省政府网站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加强对网站发布信息的文字校对、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资料处)

  21.做好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向中志办报送地方志统计、志鉴工作动态、吉林地情等方面的信息。(办公室、资料处)

  七、地方志资源开发工作

  22.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确定2026年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项目。完成2025年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的4个项目的评审验收和出版。(研究室)

  23.继续推动地方史的编纂工作,制订地方史编写规划。完成1部市(州)地方史编写、3部县(市)地方史的编写。(研究室)

  24.继续开展方志资源开发声像成果的制作,完成1—2个《吉志光影》系列视频的拍摄制作,推荐作品参加中志办等单位的相关评选。(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25.继续推进《吉林古代清官廉吏》的编写工作。(研究室、方志馆)

  八、学术理论研究工作

  26.征集学术研究成果。提高全省方志工作者理论研究热情,切实提升方志理论研究水平,为三轮修志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征集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研究室)

  27.组织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参加中志办举办的全国性地方志学术活动。(研究室)

  九、配合巡视与巡视整改工作

  28.落实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的工作安排,做好配合巡视各项工作。(机关党委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29.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见实效。(机关党委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十、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30.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委)

  31.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新时代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质量。(机关党委)

  32.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坚持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机关党委)

  33.加强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综合运用以案说纪、廉政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展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婚丧喜庆、重大传统节日等节点党纪法规教育和提醒监督。动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4.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结合地方志工作特点,切实将党建工作与推进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高度契合,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地方志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机关党委)

  35.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发挥工会等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十一、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36.加强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全委人员专业理论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年组织1次机关干部法治培训。(研究室)

  37.做好干部选用、人员培训、编制使用、人员招录、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审核、医保核定、人员养老保险等组织人事工作。结合方志馆实际工作需求,继续推动方志馆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人事处、方志馆)

  38.做好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编制委2026年度省政府部门高质量发展绩效考评指标。做好省委组织部对我委2026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年度公务员考核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39.加强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党的建设;精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谋划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

  40.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公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降低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能。按计划开展部门预算一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办公室)

  41.提高公文、印信、保密、档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管理水平,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做好保密各项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完成2025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做好综合统计、四防安全、节能减排等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日常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日常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办公室)

(初审:谷仕爽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