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审读工作的通知(吉志发〔2025〕10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评估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质量,推动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决定开展2025年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审读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审读范围
2024年公开出版、已报送省方志馆备案的全省市、县两级地方综合年鉴及《长春新区年鉴(2024)》,共70部。
二、审读前期准备
9月22日—26日,组织审读专家召开线上工作会,部署任务、明确要求,确定审读标准,寄出审读用书。
三、审读工作开展
9月26日—10月20日,审读专家进行审读,形成书面审读意见。10月20日前,专家将审读意见报送省方志委年鉴指导处。
10月21日—30日,年鉴指导处汇总、审核各部年鉴审读意见,反馈至编纂单位。
省方志委将根据专家审读意见和反馈情况,印发《关于2025年度全省地方综合年鉴审读情况的通报》。
联 系 人:闫佳函
联系电话:0431-88905694 88905638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初审:于泳生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