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志编纂中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指导思想问题
我讲的指导思想,包含用什么正确的理论政策观点指导我们编修新方志和将修志的目的与意义贯串于编纂过程中的问题。这两者是有联系的又是有区别的,但都属于指导思想范畴,所以作为一个题目来讲。
关于编修新志的理论指导,尽人皆知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也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修志的实践相结合,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历史和现状,搜集、整理、利用资料,按照修志宗旨和体例要求,编写成具有“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的志书。要特别注意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建国以来史实的记述必须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十二大精神为指针,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为此,要清除“左”的影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要重视调查研究,详细占有材料,力求掌握“全部事实的总和”才好判断分析问题,不致以偏概全。“志乃信史”,事实的准确和真实,关系志书信誉、质量和价值。对假、大、空和一切不实在的要甄别,不能主观随意把错误的写成正确的。有的同志问我:对过去问题的看法,是用当时的观点还是现在的观点?回答是,只能是马克思主义观点,实事求是的观点,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个原则,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达到求实存真。只有如此,才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同样,不能搞客观主义或者说自然主义,搞什么秉笔直书,有闻必录,有事就编。搜集资料时,各种情况,正反好坏材料固然都要采录,但选材记述特别是定稿时要作分析,分辨主流和支流、现象与本质,当详当略,或细或粗,是记或者暂时不记留以存史,这些要坚持党的原则,服从修志宗旨和目的,注意社会效果。对那些封建糟粕,不文明不健康的东西,国家保密条例规定了的,志书都不应著录。
关于编修新志的宗旨和目的如何贯串到整个编纂过程问题。古今编史修志尽管各有不同目的和要求,但都不是为编修而编修。司马迁作(《史记》,旨在“究天下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司马光奉命编《资治通鉴》,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封建社会统治阶级视方志为“资治之书”,有所谓“治郡国者以志为鉴”,希图从志书中了解地情、政情,并借鉴得失,以裨封建社会的“政事”与“教化”,从而巩固其统治。所以古代史志家注重“经世致用”,并指出过修志“非示美观,将求其实用也”。我们今天编修新志,无疑要十分注重志书的功用问题,要强调为四化建设、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实现党的十二大确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围绕这个总的指导思想,考虑各行各业对志书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子孙后代对它的要求又是什么。作为志书本身,一般应具有资治、咨询、教化、科研、存史等作用。一部新志的价值怎样,质量怎样,主要应看它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和用处的大小。如果在编纂时能够做到以正确思想作指导,以翔实的资料为基础,按照体例科学记述一方各业从历史到现状的史实,其盛衰、起伏本末,动过是非、得失缘由了然可见,体现经验教训,反映客观规律,那它对当代和后人必将起到应有的作用,这是无疑义的。所以,编纂者在探求志书的用处时,不能单纯停留在一般道理上,而是要贯串到整个编纂过程中去,从制订篇目、资料搜集到编写,都得考虑其中具体的东西有无用处或用处大小。这就要体察社会的需要,用者的需要,他们将从志书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如果不注意致用问题,工作上盲目性就会大,甚至搞许多无效劳动,志书的质量也不会高。
此外,由于志书门类广,涉及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许多学科,编写人员中不可能个个都懂行,所以专志需要有懂专业知识的人参加,或请一些行家当顾问,才会懂行情、说行话,不致闹出笑话。这方面有关专业知识的指导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
二、关于志书若干体例问题
上面说的指导思想属于义理问题,也称义例。体例本于义例,体现义例。义例同体佣的关系,通俗的比喻为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志书如果没有正确的思想、观点,就等于没有灵魂,即常说的言不及义。同样的,如果没有完善的体例,不但编纂时因无章可循会导致混乱,而且不能很好体现义例。只有表里贴切,才能相得益彰。所谓体例问题,简言之,是志书的格式(样式)、方式,这包括体裁、结构、简繁、纵横、断限、详略、传记、文体等等。我这里不一一说到,只约略讲几点,有些在后面还会涉及。
(一)简繁问题。一般说的志书篇目、篇幅问题。繁,指列目过多,记述繁碎;简,指目约言简。旧志中简志代表作为明康海《武功志》,三卷七篇二万余言,韩邦靖《朝邑志》,二卷七篇六千余言。古人对这种简志毁誉不一,有称康志“文简事赅,训辞尔雅。”章学诚则讥康韩“不解史学,又欲求导于人”, “徒以简略为志,此朝邑,武功之陋识也。”今天修志也遇到简繁问题。中国地方史志协会草拟的“条例”中,规定了省、市、县志的字数,这很必要。我认为志书苟简不好,滥繁更不好,总的做到适当。简繁问题也不单是字数问题,而是要依据志书内容的实用价值和体例要求来决定,当前的倾向是失之于繁,表现在分类列目上求全贪细,主旨不明,主次轻重失当,记述繁琐。要执简驭繁,就要从篇目入手,抓重点、特点,贵要尚专,并在编写上力戒冗文浮词。
(二)全与专深问题。它同简繁问题有联系,但并不是一码事。先就方志是“一方之全史”, “地方百科全书”, “纵不断线,横不缺项”诸说,谈点个人看法。章氏“一方全史”说,主旨在说明志书的性质是“史”而不是“地理图经”,我们不要在“全”字上产生误解。“百科全书”仅是一种比喻,方志与百科全书是两码事。“纵不断线,横不缺项”也是从求全来说的,是“全史”、“全书”的具体化,这在理论上似失之偏,在实践上也难做到。所谓“全”是相对的,应指志书门类比较齐全,记述比较全面,而不是百科皆备,面面俱到,巨细无遗。省志是全书的总名,它是由若干专志为主体组成的,整体上既已齐全,作为整体各个部分的专志就要讲专、讲深,各自“按部就班”,“互不侵犯”,抓住目己主要事项,专题记述。就是一个专志范围内的事情,也要着重主体,兼顾从属,主从适度,不宜求全,而要求深。当前有些专志的毛病也是小而全,分篇立目求全务细,如摆“拼盘”,还要求各体皆备,如大事记、人物传皆立目。依时纵述则象“流水账”,重点不明,深度欠缺。故强词专深,实有必要。要执专驭全,首先要从篇目上着手,对横分事项的层次不宜多,“事以类从”,重主要而省细枝末节,并在主要事项上多着笔墨,鍪乱档氖⑺ァ⑵鸱⒐檬Ъ捌湟蚬叵担逑志榻萄担从晨凸酃媛桑獠庞幸欢ǖ纳疃龋膊耪嬲屑壑怠�/SPAN>
(三)详略问题。主要是讲志书记述范围和内容的有关事项之间的关系如何做到详略得体问题。下面就三个方面简说一下:
详今略古。即详近略远,指历史过程中纵向记述。新志强调详今、近的事实记载,因为它同现代化建设关系密切,实用价值大。同时,为后世存史备考。所谓今,要将重点放在建国后,立足当代,侧重民国,因事而异上溯清以前。古代的事已有文献记载的,如志书中确有必要涉及沿革的,约略记一下就行了。个别如地理沿革、文物、考古等则可例外。这里涉及要不要断限问题,志书既然是统合古今,则例无上限,但必须详今略古;且一方各业发展是不齐的,也无法搞一刀切,故立上限无必要。至于下限大体有个时限为好,这便于工作安排,但具体事项记叙也不必拘泥,一般可搞到写出初稿时为止。
详此略彼。这主要是说的横向内容的选择。如何处理好上下(中央、省、市、县有关事项,包括省、市、县志如何分工)、左右内外(如部门之间、专志之间、专志中有关篇章之间)的详略关系问题。例如,中央对全国性的文件,只取其精神着重记它在本地贯彻的影响实绩,中央对一省独发的文件则摘要于事业记述中或附录于后。各级志书记事传人,则按体例要求,分工而处置详略。左右内外问题,则根据专志各自应辑录范围、内容(重点、特点、角度)和简繁要求,采用参见、互见或只顾头不及其他的办法处理。
详独略同,这要作分析。这个原则最初提出来是指事涉国典问题,后来人们扩大到地域内记述内容。一地独特的事固宜祥,但为数不多,也并非都重要。而各地共同的事,多关系国计民生,一方兴替,岂可从略!如果从共同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去理解这个原则,还是可以的。由于时间、空间、条件的不同,各地同类事物或工作,都不会是一样的,都有各自的特点。有些志稿记事存在一般化的毛病,往往同不注意或不善于抓特点有关。如果在共同性中发掘有特点的东西,“详独略同”,以避免千人一面、诸事一样的毛病。
总之,详略问题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如何使志书详略得体?一要根据篇目要求,处理好相关事类之间的关系,详人之所不能详,略人之所不能略。二要明确所记事项的中心思想和目的性,抓重点、特点,注意实用价值,详其所当详,略其所当略,这些是处理详略问题的实质所在。三要掌握和运用好资料。志书是要靠资料来编写的,所以对资料的取舍、剪裁、熔铸、排比的恰当,从而达到记述内容的详硌得当,这是一个关键。
三、关于省患的总体设计问题
一部省志好比一个庞大的系统:L程,需要设计才能施工投产。这种设计表现在志书体裁、结构形式和记述主要内窬(事项)等所构成的篇H,用以指导搜集资料和进行编写。我们省志工作是在毫无经验纯撵摸索的情况下进行的,对籍目的认识和实践也是如此。开始,各专志列有纲要性编写提纲,作为搜集资料的向导,随着资料的增积和对体例的掌握,使这个雏形的篇目几经修订而趋向充实;在进入编写阶段时要求进一步修改,大框架基本定型,并列细目以便编写,以上是由粗到细的过程。在编写过程中,对篇目还得有所增并、调整,纠正原来处置不当,如重见迭出,详略失宜等,以致初稿、二稿都得做这个工作,到三稿才达到基本定型,这是由粗到精、出繁到简的过程。到最后定稿时,成为一个专志只列到节的目录。做好这个工作的规律性的认识,还谈不上,我们的做法也不一定妥当,因为是在无所借鉴的情况下边走边瞧,今天也没有去总结。这里只就接触到的一些问题淡点个人看法。
(一)体裁问题。.修志必须先辨体,辨明采用何种体裁来辑录内容。旧志同史体有不可分割的渊源,它是在历史发展中逐渐形成自己体裁的。 《史记》、《汉书》是纪传体,但它的八书、十志和传记等形式对志体形成和完善影响不小,尽管其问曾以地记幽经作为主体。今修新志仍沿袭旧志体,以记(述)、志、传、录为独立形态并穿插图、表于其中组合的。一部省志可按体分解为这样五部分:首为“总述”,概括本省的全形大势;次为大事记(记述),编年记事,为省志之经;次为以地坦志居先的各个专志,为省志主体部分;次为人物传记,以人为主而系事;次为附录,乃志之余而殿后。这种志体尽管它吸取史体一些东西,但形似而实异,因为志书内容和编纂体例等列史是有区别的。
(二)篇目州题。这里主要讲专志问题,讲以下四点:
(1)关于结构和层次问题。目前,省志基本上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按大类分编,以编统志,志下列篇目;另一种按“事以类从、类为一志”,以卷次序志,志下分篇,章,节,目,基本上一卷一志,独立成书,分卷出版;还有一种门目体,以事分门目,不搞篇章节目。我们省志属于第二种情况,是从一九五八年修志沿袭下来的,故未改变。卷次是按大事记、地理、政治各志、经济各志、文化各志、社会各志、人物志、附录等顺序排列的。其中政治、经济两大类排列先后,志界各执理由,但不求一致。省志层次不宜繁。专志下的篇,章、节、目,顺序来说它们是统辖关系,呈宝塔形构成相对独立体系;而篇与篇、章与章、节与节、目与耳之间横向排列不相隶属,但有内在联系。
(2)关于设志问题。志书“以类系事”,“事以类从”。如何设志分篇,基本上是个分类问题。通常有以事、以地、以时、以人的分类方法。作为各专志是以事分类的,它由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几大部类分解丽构成的。设专志要按某项事业相对独立性、历史性、重要性、发展规模以及相应篇幅等因素综合考察,做到类次相当,要讲分类的科学性。是按事业分门别类,不宜按组织机构确定门类,一个部门设一个志。一部省志要设多少专志,本无规定。我们省志是在一九五八年修志时规划为十五卷(志)的,过于集中,门类亦不全,这次扩大为三十四个,但一些部门还要求再扩一些,有待研究。部门要求独立设志,这可以理解,也有利于工作开展。但如果事类分解太细,比如搞六、七十个专志,容易分割相关事类之间的有机联系,到后来有些志还得归并,给总纂带来麻烦,所以事先审慎还是必要的。
(3)关于纵横关系问题。志体横剖,以横为主,纵横交错,横分竖写。专志中的“横”是讲事物分类问题。由于事物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各专志辑录史事,时间有长有短,范围有宽有窄,内容有多有少,形态有虚有实,故表现在篇目上的纵横关系,不可能搞一个式样。横分到哪个级次,要因志因事制宜。既然横分事类,就不宜按时间去分篇、章,如分清代、民国、建国后三大段,或建国前后两大段。我们少数专志原来是分为建国前后两篇,后来只好推倒重来,因为那样做造成割断历史,记述重复的弊病,也不合志体。当然,任何事物有个历史发展过程,横分后还得记述某项事业的沿革、本末。这里也不宜机械地按历史分期或划分什么阶段,因为各项事业固然受到全局的历史性的某些制约,但它本身却有自己发展的逻辑性,不必勉强去套历史分期.分阶段,所以一般不以时间列节目为好。再说横分事类的局限性。旧志横剖之弊在于单个排比史实,孤立静止记事,缺少系统纵叙。近人黄炎培批评旧志横剖,因果之效不彰,这是颇有见地的。新志要矫正此弊,方法是。①注意精选史料并善于归纳、分析、熔铸,在一些重要事项上彰明因果,注意记述深度。②在志、篇、章甚至节的前沿,立“概述” (不一定都标题)一目,高度概括纵叙事业历史沿革及因果关系,反映规律性,做到纵横交错。但要注意“概述”重在概括,不可同后面具体事项相重复。这样,对提高志书质量是有好处的。
(4)关于重点、特点问题。每个省对共同的东西都会考虑设志,有些省注意将有特点的东西单独设志,或在专志中独立设篇、章。如少数民族多的省设民族志,河南有黄河志,闽粤有华侨志,内蒙有草原志,山东有海洋志等等,各具特色。但又不可强求,类次不当。如“三孔志”应否专设,值得研究。所谓特点,包括时间特点、地方特点、行业特点、工作特点、人物特点等等,它们在志书和有关层次记述中应有所体现。还要注意重点,如经济类在志书中应当突出;各专志中也都有重点的问题,包括篇、章、节、目中事项的排列。要讲重点,明主次,就不宜全而分解太细,在篇目上搞平铺,不讲实用价值;否则,势必带来记述零碎,见木不见林,不着要领。
为了使志书符合体例,编纂有个规范,各专志搞自己的“凡例”,将编纂原则、观点和记述范围、主要内容等方面问题的如何处理,加以条陈,作为施工方案,这有必要。但要避免一般化,照搬各自皆然的原则性的要求,而应当与自己的实际紧密结合,具有特点。
四 关于资料工作
资料是编纂方志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资料性强是方志的特征之一。新志的思想性、科学性和现代性都要靠资料来体现,也只有掌握了充足的资料,才能谈得上编写。资料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怎样搜集、整理.保管利用资料,近几年方志界出版的书刊,都有详细的论述和介绍,在座的许多同志都有好经验,我只结合我们工作上的问题和个人认识谈几点意见:
(一)“按图索骥”,避免盲目。这里是借用一句成语来说明要按篇目这个蓝图,有目的地搜集资料。人们常说“广征博采,宁滥无缺”。这作为一种把资料搞齐全的精神来理解是可以的,但必须持科学态度,讲究目的性和工作方法。所谓目的性是志书记述内容对资料的要求,它在篇目上和体例上具体表达出来,应是基本上在篇目范围内广征博采,而不是漫无边际滥收。在有条件把篇目搞得较好的情况下,是可以这样做的。比如,省志篇目上规定了记述内容的时间、地域、事类的范围,象搜集建国前历史沿革资料,有些从该事业在本省发端(或一省建置)又有文字记录的开始,多数的历史沿革则可不必这样,晚清或民国时期就行,更不要溯源古代、外省甚至外国。其所以规定时限与地限,是依据志书详今略古,地方性是方志首要特征的要求,方志记述内容是严格受地域限制和时间制约的,确须涉及界外只作为沿革背景带上几句就行了,因为编志不是写专业史,也不是搞百科全书。如果不明志体,记稻米从最早文献记载开始,从全国到江南到本省;写盐业从战国、从淮盐到本省;记兵役制度,从古到今把历史规章都搜集起来;写化学农药从外国到中国到本省……;这种寻根探源,遍找群书的作法,结果耗时费力,用处不多。所以依据篇目要求去搜集资料,可以减少盲目性。当然,并不排斥在专志记述范围、内容的要求下,扩大视野,搜集篇目未列项目的资料,进一步充实篇目。
(二)有先有后,工作有序。这是讲搜集资料工作一般程序问题,包括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易后难、先活后死、先直接后间接,这里不一一讲到,概括讲一些。要从本机关、本行业、本省储藏资料部门(档案、图书、博物、科研单位)搞起,搞不到的再到外地去,但应当有线索、有目的,最好一批问题统筹解决或联合作战,要列明细提纲,提出具体要求;不要蜂涌到北京、南京、上海等地去,有些事可以函请复印。实行“先近后远”,最好先顺向再逆向,即从建国开始搞下来,有必要再因事制宜回溯民国或清代。一定要把重点放在建国后,这是志书记述的主要部分,先搞这部分资料也比较容易些,它同现实关系密切,可以为现实咨询服务。但决不要认为建国后的资料容易搞,而把力量放在建国前。这既违反了先易后难原则,又是轻重倒置。当然,建国后的资料并不都是那么容易搞齐,搞准确,有档案不全和记载不实的问题,也是要花大气力才能搞好的。至于具体到资料本身的难易问题,易搞的先搞好,难搞的先搁下来,稍等再想办法,再努力仍无结果,如中间有一段经过搜集硬是找不到材料,这只好拉倒,有几种说法几经查考也无法认定的,那就几说并存,但有合理的倾向性。抢救活资料十分重要,我们有位老体育工作者,原先约好去洽谈,但不到几天他就逝世了。解放前有些重要事件,当事人或知情人了解很具体,资料价值大,但其中许多人年事已高,我们有从他们身上抢救资料的任务。所以“先活后死”的作法,是很必要的。
(三)供需结合,各方合作。文献档案资料多存于案档馆、图书馆和一些科研教学单位,要请他们 加修志,主动提供资料;省志办将篇目交他们作参考,这些部门按门类编出地方文献报刊丛目,做到供需双方互通信息,合作修志。这个工作做得好,大大有利于各专志乃至市、县志有的放矢搞资料,节省人力和时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还有上下结合、左右结合互供资料问题,这都属供需范畴,同样要搞好协作。还要附带提一下,单靠历史档案和书刊是写不好志书的,要注意调查研究,多渠道、多方法采集资料,尤其是第一手的现实资料,才能把志书写得丰满,质量也会高一些。
(四)采编合一,运用自如。现在修志队伍庞大,大家动手,一本书众手合成,这就必须建立责任制,确定得力主编,才能保证质量。在这种编纂体制下的资料工作,应力求采编合一。将一个专志的篇、章分由一个人为主,两三个人相结合,各有分工。下去一把抓,捞回再分家,然后各自负责,按自己范围整理,一气呵成。这种一条鞭的方法,便于熟悉资料,思考和研究问题,保证质量。要这样做,必须先保证修志队伍的基本稳定和编写人员的素质才有可能。只要领导有决心,是不难力、到的。
(五)提供利用,服务现实。当搜集的资料达到相当数量时,可以搞专题整理,选择其中与现实工作关系密切的打印出来,打印若于期,提供有关领导和部门参考,起咨询作用。我们省志的一些专志,注意做了这个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这样做的好处是:在修志过程中,资料的信息反馈,对四化建设和现实工作确实能够起一定作用;有关领导和部门从提供的资料得到启迪,看到修志的作用,从而更加重视这个工作;资料送到业务部门和熟知情况的人手中,其中不完善或不够实在的地方可以得到补充和纠正,起到考订作用。这是一举数得的事情。我们这个工作做得还不够,还需要编写人员都重视起来,才能搞得更好一些。
最后想谈点个人对修志的感想和看法,并以此和同志们共勉。我参加修志工作快五年了,从实践中逐渐认识到编修新志是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惠及后人的光荣豪迈事业,确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作。躬逢盛世来修志,在个人一生中是难得的,常以此自励。同时也感到,搞好这个开拓性的工作,困难不少。客观条件难如人意,编纂业务难度较大,要编成一部合格的志书,确是不容易的。要有坚韧不拔,迎难而进的精神,才能取得胜利的果实。我还想到,一部省志修成一般规划为八年到十年,能不能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用五、六年来完成呢?我认为只要有相应的条件,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根据实践,我认为有这么三个条件,或者说三条基本经验:(一)省委和省政府以及有修志任务的各部门领导重视这件事,列入议事日程,作为自己的一项任务自觉地承担,加强具体领导,并在人力、财力方面给予切实支持,这是完成修志任务的根本保证。(二)组成一支精干稳定而有战斗力的修志队伍,这个队伍成员是合格的而不是凑数的,特别是有合格的主编,大家都有为这个事业而奋斗的献身精神,这是编成志书的关键。(三)负责组织领导编纂工作的编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对工作部署得当,指导有方,促进各专志平衡发展,在编纂业务指导思想上明确,方法对头,避免弯路,这是取得成果的重要条件。新开展修志工作的省份,只要有这三条,就能起飞,胜利地达到目的地。
(根据左开一同志在我省地方志编写工作研究讨论会上的讲话整理,本刊略有删节)
(初审:于泳生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