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开展地方志工作宣传日活动
5月18日,为庆祝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颁布十九周年,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政、育人”职能,提高全社会依法治志、盛世修志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蛟河市档案馆在新馆前开展“5·18地方志工作宣传日”活动。
活动主题为:“依法修志编鉴 传承历史文脉”,宣传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及地方志书活动,并向蛟河市图书馆赠送《蛟河年鉴》,提升市地情资料覆盖面,助推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志、志传文脉”的新风尚。下一阶段,将结合“6.9国际档案日”深入到共驻共建社区持续开展地方志工作宣传活动。(初审:于泳生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