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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城(老街)街区的由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6-10-20 15: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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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最早历史街区的出现和长春厅的设置息息相关。

  1800年7月8日,清政府批准柳条边外伊通河畔的蒙古郭尔罗斯王公设立“长春厅”,设理事通判和巡检各一名,归吉林将军管辖。1997年10月,在长春城市起源学术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达成共识,把设置长春厅的1800年作为长春的城市纪元,这是具有极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和意义。

  长春厅是在蒙古郭尔罗斯王公的土地上建立起来的政权,因此属于“借地设治”。长春厅的理事通判和巡检只能管理普通老百姓的一些事务,长春厅的首任理事通判叫六雅图,蒙古族人;巡检叫潘玉振,汉族人。而当地的蒙古族牧民和外来的八旗人都不归其管辖。

  长春厅初设时,人口近万人,管辖范围东到今天九台市境内的沐石河镇,西到今天的大屯镇附近,南到新立城水库,北到农安县境内。厅下又设怀惠、沐德、抚安、恒裕四乡,后又增设农安乡。这么大的范围,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长春历史第一块街区,从严格意义上来讲,长春历史第一块街区应该位于长春厅最早的治所新立城一带。

 

(初审:赵旭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