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家园:长春市·绿园区
绿园区为长春市辖区,位于长春市城区西南部。绿园,意思是“绿色家园”、“绿色园区”。绿园区的前身是长春市郊区,1995年7月6日,长春市政府撤销长春市郊区,始设绿园区。
追溯绿园区的历史,源头可至1800年(清嘉庆五年),清政府在长春堡东5公里伊通边门附近建新立城(今长春市新立城镇小街南部),设长春厅。新立城是长春的源头,也是绿园区的源头。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新立城一直是长春郊区的一个乡镇。长春设治之初,早期形成的居民点以伊通河畔的长春郊区为最多。除了濒河而居的习惯外,还因为当时越靠近柳条边,形成的居民点就越多,长春厅衙署在设置时便选择了新立城这样的人口稠密地区。
1825年(清道光五年),长春厅衙署迁至宽城子(今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大街至全安广场一带)。1888年(清光绪十四年),长春厅升为长春府。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设西路道,后改称西南路、吉长道,治长春城。1913年(民国二年),废府设长春县。沦陷时期,长春县仍存,设在长春市西四道街。此后从长春县析出城区部分设长春市,长春县便管理城区周围广阔的农村。1945年光复以后,国民党政府将长春县政府仍设在原伪县公署旧址。同年11月长春县人民自治政府设在今农安县开安镇。1949年长春县由吉林省政府直辖,长春市辖11个区,其中6个城区、5个农业区。1952年10月14日,长春县撤销,将所辖的16个区分别划归长春市和农安、德惠、怀德县管辖。1952年11月25日,设中共长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长春市的第7区至第18区的12个农业区。1955年5月将第7区至第12区合并,改为4个农业区(兴隆山、范家店、大屯、净月)。
1957年1月19日,正式成立长春市郊区,以原4个农业区的行政区域为郊区的行政区域。长春市郊区与市农林局合署办公,为县一级建制,设在长春市黑水路53号。1988年5月长春市郊区机关由黑水路迁至春城大街8号。1995年撤销长春市郊区,设绿园区。辖原郊区的合心镇,朝阳区的普阳、绿园(今正阳)、东风、锦程、春城5个街道办事处和城西、西新2个乡,宽城区的铁西、青年路2个街道办事处。
1995年初长春市政府为新设区征集了很多名字,其中“普阳”是入围名称之一,后因与外省的“普阳县”重名,故没有采纳。又拟名为“和平区”,因辖区有一条很有知名度的和平大街。后来有关部门认为如叫“和平区”与天津、沈阳等大城市的和平区重名,所以又重新考虑,经过认真研究,最后定名为绿园区。
“绿园”这个地名由来已久,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它一直是长春西部街区的一个区域地名,又称地片名。从大约二十世纪30年代,东起正阳街,西至西环城路,南起皓月大街,北至西安大路,面积约4.5平方公里,统称绿园。这里曾有东大房身、西大房身、路家沟子、鲁家屯、程家屯等村屯及数片林地、沼泽地和农田。沦陷时期这些村屯被强行拆毁,土地被强占,在西大房身屯一带建造了百余栋砖瓦平房,供日军连排级军官居住,同时在其附近还建有日本师范学校、警务总局、电报电话学校、完全小学及陆军医院等。当时这一带树茂林密,杨柳成荫,长春的老百姓都称这里为绿园。此后绿园便取代了西大房身等村屯的名称。二十世纪80年代,在皓月大街与和平大街交汇处的西南方还有“绿园小屯”,就是当年的西大房身屯残存的一隅。还有人以和平大街为界,称街东为东绿园,街西为西绿园。二十世纪80年代末,市政府在这里兴建了“绿园新区”,近百栋居民楼拔地而起,占地约40公顷。新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并建起了幼儿园、学校、浴池、电影院、商店等配套设施。
今天,绿园一带树木繁茂,碧绿成荫,环境优美,区政府所在地多年来即被人们称之为“绿园”。以“绿园”作为区名,既突出了该区自然风貌的主要特点,又较为恰当地反映了该区的地理位置,具有较好的地名基础。而且“绿园”这一名称早已为群众所熟悉,且音调和谐上口,便于传播,有利于该区今后对外交往。“绿园”一名内涵也较为丰富,“绿”是草木繁茂之时的颜色,象征着蓬勃向上、欣欣向荣,将此意转注于区名之中,就将“绿色园区”和“蓬勃向上、欣欣向荣的新区”之意融为一体,使绿园区名更为深广雅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