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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百年工商人物——苏效廉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05-14 10:04: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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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效廉,四平红泥瓦厂副厂长,原民建四平市委员会主任委员,市工商联会长。1919年出生,山东省安丘市人。1937年12月,毕业于安丘县逄王中学。1938年至1949年在东村任小学教员。1949年投奔其在四平市开私营春生窑的叔叔,任会计。后叔叔去世,任代理经理。此间,任四平市工商联第二任执行委员。

  1950年抗美援朝期间,四平市工商联响应号召,发起倡议,要求全市工商业者捐款购买飞机、大炮,他捐款20000元(东北币)。1954年工商联推销国家发行的折实公债,他率先购买了400元(人民币)。公私合营前,工商联将全市私营企业分成4个纳税专区,集体缴税。他被推选为第4纳税专区副主任,每年按时完成集体缴税任务,连续3年夺取了流动红旗。1959年12月民建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两会”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同时召开。他作为工商联代表参加了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受到刘少奇、朱德、陈毅、李先念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1956年2月企业公私合营,任红泥瓦厂副厂长。1957年2月中国民主建国会在四平成立了小组,他参加了该组织。1958年召开了四平市民建第一次会员大会和四平市工商联第三届会员大会,被选为“两会”副主委。1960年9月调到民建、工商联“两会”驻会主持工作。1967年至1970年5月在四平市“五·七”干校参加劳动。1970年6月被下放到四平市长发公社河夹信子二队插队。1972年12月回城,在四平市农机厂任管理员、副厂长。1980年1月四平市农机厂并入四平市汽车改装厂,任副厂长。1981年10月在四平市第九届二次人代会上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地市机构改革后,1984年至1994年任四平市一届、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978年至1993年任省政协第三、四、五届委员。1980年7月至1993年3月任吉林省工商联第三、四、五届副主委(兼职),第六届名誉副主委。1983年任四平市民建主委,二、三届名誉主委。1984年任四平市工商联一届、二届主委,第三届名誉主委。

  他任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分管农村、城建工作。1990年在四平市人大二届二次会议上,他牵头提出了《加快二龙湖引水工程建设的议案》,大会作为一项重要建议办理,对加快二龙湖引水工程建设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1991年在市人大二届三次会议上,他牵头提出了《加速型煤厂建设》的议案。大会通过后,市政府积极落实,型煤厂于同年10月份建成投产。

  2003年苏效廉因病逝世,终年8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