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洲国行政区划
伪满洲国行政建置。伪满洲国建立后,日本在中国东北实行了划小省份,分而治之的策略,对地方政权机构多次进行改组。1934年10月,日伪将辽、吉、黑、热(热河省)4省划分为10省,即奉天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热河省、滨江省、三江省、间岛省、安东省、锦州省、黑河省;又将内蒙兴安省(伪满建置)的4个分省,提升为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东省、必安北省。总计为14个省。1937年,再置通化、牡丹江2省。1939年又置东安、北安2省。1941年,又置四平省。至此,日本将中国东北肢解为19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