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东县·赉北县——镇赉县(镇赉县)
镇赉县位于吉林省西北缘、白城市东北部。镇赉县地处松嫩平原西部边缘,东濒嫩江下游,北与大兴安岭外围台地相连,中部漫岗与沙丘连绵起伏。南界洮儿河,河畔是广阔的冲积平原,河曲发育,东部多泡沼,与大安市交界处面积达206平方公里,以月亮泡、洋沙泡为最大。地势自西北向东南由高渐低。东临嫩江与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源县隔江相望;北与黑龙江省泰来县、内蒙古扎赉特旗接壤;南与大安县以洮儿河为界;西与白城市洮北区、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为邻。
元朝至清朝末年,境内为蒙古王公游牧地。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蒙荒解禁后,大批 “民人”到蒙地开荒谋生,该旗因此修建公府和寺庙,收价放荒,遂勘定县界。1909年9月13日(清宣统元年七月二十九日),盛京将军派唐家珌前往试办“升科收租”事宜,在后叉干挠地方成立设治局。1910年(清宣统二年),奏请升县,9月6日(八月三日),旨准设镇东县。因该地属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后旗镇国公封地之东部,故命名为镇东县。另说,顾名思义,含有“镇抚东方”之意。隶属奉天省洮南府。县衙署初设于南叉干挠地方, 1913年(民国二年),在东叉干挠建县衙署。叉干挠为蒙语,意为白泡子。因东叉干挠城址地势低洼,不宜发展,次年迁至镇东村。1916年(民国五年),又因边境不宁,衙署迁至辽源(郑家屯)。1913年划属北路道管辖。1914年(民国三年),改洮昌道。1929年(民国十八年),改奉天省为辽宁省,镇东县隶属辽宁省,为三等县。沦陷时期,1934年12月镇东县隶属龙江省。1945年8月3日,镇东县划归辽北省。
1945年11月中共中央东北局在齐齐哈尔市成立嫩江省,镇东县隶属嫩江省白城子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46年3月嫩江省划分为嫩南、嫩北两个行政区,镇东县归嫩南行政区。5月中旬,撤销嫩南行政区,镇东县复属嫩江省。6月成立吉江行政公署,镇东县划归辽吉行政区四专署。
1946年3月在大赉县(今大安县)洮儿河以北地区成立赉北县,因地处大赉之北而得名,隶属嫩南行政区。同年5月中旬,赉北县隶属嫩江省。1946年6月划入辽吉行政区第四专署。1947年2月撤销辽吉行政区,改建为辽北省,镇东、赉北两县划归辽北省第四专区。
1947年8月镇东县与黑龙江省赉北县合并,各取两县首字复合称镇赉县,为辽北省直辖县。县治设在原镇东县城,县城随之更名为镇赉,至今。隶属黑龙江省。1948年1月镇赉县由辽北省政府后方办事处管辖。
1948年7月镇赉县划归嫩江省。1949年4月撤销嫩江省建制,镇赉县划归黑龙江省。
1954年8月镇赉县划归吉林省白城子专员公署(今白城市)。
1909年(清宣统元年)春,镇东县始建县城,长宽各1 980米,面积392万平方米。1913年(民国二年),修筑土城围,周长11 010米。1914年(民国三年),始建城墙,四周围有方圆1公里的土城墙。自民国以来,灾患连年,惶惶终日,满目荒凉。“街巷简陋,房舍零乱,市场萧条,各业凋敝。”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土城墙年久失修,残垣断壁,很不景气。县内无银行、钱庄等金融机关。建治初期,行政区域划为5乡,镇东为城厢,设巡警总局。1917年(民国六年),县知事张星桂改乡为区,城厢为第一区驻地。城内民户稀少,人口不足2 000人。几家商铺,生意清淡,工业仅有铁匠炉1户。1925年(民国十四年),洮昂铁路建成后,交通条件得到改善,城内人口、工商业户明显增加。沦陷时期,仍为5区制。到1938年,城内人口增至5 000余人。解放前,镇赉镇一直是个十分落后的小集镇。
1946年解放,改建城区。1955年城区改为镇赉镇,下设3个小乡。1958年建立镇赉镇人民公社(包括建平乡)。1979年恢复镇治。
今天的镇赉镇已发展成为一座欣欣向荣的现代化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