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内控体系建设整改报告
吉志函〔2017〕60号
省财政厅:
我单位于2017年7月11日接受了省财政委派的内控检查组的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方面存在4点问题,在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方面存在3点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检查组提出的意见,我单位采取了如下措施进行整改: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方面
1.针对“未对各部门及其人员在内部控制实施过程中的责任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问题,我委已对各部门及其人员进行了内部控制专题培训。
2.针对“未建立权利运行清单”问题,我委已经新建了权利运行清单。
3.针对“未建立内部控制管理信息系统”问题,由于经费所限,我委尚未建立该系统,拟在原有的OA办公系统基础上,逐步增加内控管理功能。
4.针对“预算执行差异率超过5%”问题,我委拟针对该问题召开党组会,研究降低预算执行差异率的措施。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手册建立情况方面
对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手册缺少内容的问题,我们已对手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1.针对“单位机构设置岗位职责职能分工未设置采购业务小组”问题,已在手册9页体现。
2.针对“预算业务、收入、支出、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等7项业务风险点清单未落实责任主体”问题,已在手册业务层面风险防控部分体现。
3.针对“单位层面未建立权力运行管理制度、单位评价制度、财务报告制度”问题,已在手册134、140、195页体现。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