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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年鉴业务交流培训班(2016)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06-20 09:29:5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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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及全省各专业年鉴编纂单位:
 
  为增进全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年鉴的编纂质量,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于2016年6月14日至16日在长春市举办了吉林省年鉴业务交流培训班(2016)。有来自全省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地方综合年鉴及专业年鉴的编纂人员145人参加了培训。省方志委党组书记、副主任李云鹤,省方志委副主任孟亚男,年鉴指导处处长马艾民等出席了培训班。
 
  此前,全省市(州)、县(市、区)共56家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进行了年鉴质量的交叉点评,提交了点评的书面材料。经过评审组评审,选出15家单位在培训期间作现场点评:张健代表长春高新区政研室点评《舒兰年鉴》;龙志刚代表白山市江源区方志办点评《通化年鉴》;于丽娟代表桦甸市方志办点评《通化县年鉴》;杜宝君代表敦化市方志办点评《梅河口年鉴》;李明月代表白城市方志办点评《抚松年鉴》;刘德宝代表东丰县方志办点评《延吉年鉴》;都淑艳代表伊通县方志办点评《吉林市年鉴》;侯远东代表梅河口市方志办点评《白山年鉴》;刘颖代表延吉市方志办点评《梅河口年鉴》;方永生代表舒兰市方志办点评《长春年鉴》;付莉代表吉林市方志办点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鉴》;张建光代表公主岭市方志办点评《汪清年鉴》;曹继晔代表长春市宽城区方志办点评《白城年鉴》;纪光代表辽源市方志办点评《辉南年鉴》;李为平代表延边州方志委点评《前郭尔罗斯年鉴》。
 
  本次交流培训班采用交叉点评、现场播放PPT文稿讲解的方式进行。点评者以《吉林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全国地方综合年鉴出版规定》为依据,按照精品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要求,从框架设计、条目编写、装帧设计、检索手段、校对质量等方面,结合书中实例对点评年鉴进行分析,指出其优缺点。同时对年鉴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点评过程中,年鉴指导处处长马艾民和副处长赵旭对点评人提到的问题、提出的改进意见及带有普遍性的业务偏差进行了回答、补充和纠正。
 
  培训班结束前,省方志委副主任孟亚男作了总结讲话。她对参加培训的同志认真学习、虚心交流的态度表示肯定,认为本次培训活动达到了预期效果。对进一步做好全省年鉴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明晰路径,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到2018年,尚未创刊年鉴的要出版首卷年鉴;已经创刊年鉴的县(市、区)要做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已经做到连续公开出版的市级年鉴,要提升质量,并在年鉴资源的开发利用等方面有所作为。第二,要攻坚克难,努力破解发展难题。全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把队伍建设摆放在突出的位置上,把年鉴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要从实际出发,脚踏实地,注重现有的年鉴编纂人员队伍建设,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提升能力和素质。同时,全省各级地方志机构要与当地领导多协调,以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国务院的地方志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确保地方政府将年鉴出版经费拨付到位。第三,要补齐“短板”,全力提高年鉴质量。近几年,省方志委先后印发《吉林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吉林省年鉴编纂出版审查验收办法》《吉林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流程》。这三个文件对于规范全省年鉴工作、提升年鉴总体质量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全省年鉴工作者要以此为“尺子”,量出自己的“短板”,开动脑筋,想方设法补齐,补到位。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年鉴编纂理论水平。
 
  没有提交点评稿件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有:长春市绿园区、长春市南关区、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双阳区、榆树市、农安县、梨树县、双辽市、通化市二道江区、通化县、集安市、白山市浑江区、长岭县、扶余市、镇赉县、汪清县、图们市;没有派代表参加此次业务交流培训班的有:长春市南关区、白山市、图们市、安图县。希望没能参加本次点评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加强与省方志委及各市(州)地方志办公室的沟通,继续深入学习和认真执行《吉林省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试行)》,努力提高年鉴编纂业务水平。另外,一汽集团、吉林大学、白山军分区、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省食药监局、省方志馆等专业年鉴编纂单位派代表参加了此次交流培训,体现出积极办鉴、努力提升年鉴质量的迫切心情和强烈愿望,省方志委对此提出表扬。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