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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方志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志党委发〔2024〕4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4-09-04 16:3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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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好省方志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现将《省方志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关党委

  2024年7月30日

  省方志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学习宣传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好省方志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结合省方志委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全委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高举改革开放旗帜,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而努力奋斗,为全省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工作方向。

  二、工作安排

  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委对全会精神的集中学习从7月开始,12月结束,坚持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一)突出党组示范领学

  1.带头开展个人自学。党组成员每周三抽出专门时间坐下来、静下心,认真通读精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会公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有关内容,深刻认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2.抓实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定省方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计划,健全党组领学机制,细化学习专题内容,必学内容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公报、《决定》《〈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有关内容,做到先学一步、深悟一层,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二)注重原原本本深学细悟

  3.组织开展好个人自学。每名党员干部要充分利用“新时代e支部”、吉林省网络培训学院等学习载体要求的学习专题,并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公报、《决定》《〈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有关内容进行原原本本学习。

  责任单位:全委每名党员干部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4.组织好支部集中学习。各党支部要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契机,通过支部书记领学、宣讲阐释、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讲话、公报、《决定》有关内容。

  责任单位: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5.讲好专题党课。邀请省委宣讲团成员以学习贯彻《决定》为主题,为全委党员干部进行宣讲。党组成员要为所在党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各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实际,为支部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9月底前

  (三)拓展学习形式

  6.组织专题培训。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各类专题培训,组织好离退休党员干部的宣传学习。运用好《〈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7.组织参加集中宣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决定》,组织全委党员干部参加中央和省委组织的各项宣讲活动。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8.开展线上学习宣传。在委官方网站建立“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转发中央和省级媒体学习解读文章,展示我委各级党组织利用多种形式学习全会精神的生动场面,及时反映各单位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做法成效。依托共产党员网、中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专题课程。利用“吉林云党校”组织广大党员开展《决定》专题学习。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资料处、各党支部

  完成时限:7月下旬开始,贯穿始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迅速作出部署。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抓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学在前、做在前,切实抓好传达、学习、宣传、落实等重要环节,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确保会议精神学习到位、落实有力。

  (二)把握正确方向。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贯穿工作始终,把握好主题,把握好基调,把握好时效度,做到全面准确、求真务实、严谨生动。严明政治纪律、宣传纪律,对一些重大问题要按照党中央的统一口径把握。要旗帜鲜明地批驳错误思想观点,做到明辨是非、正本清源。要力戒形式主义,不对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等提出硬性要求,坚决防止“低级红”“高级黑”。

  (三)密切联系实际。结合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精心安排学习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把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学习同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更好地坚定信心、凝聚人心,形成推进地方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渠道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宣传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决定》的重要意义,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导小组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学习贯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鹤    党组书记、副主任

  副组长:潘宏峰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正奎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李忠双    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圣祺    党组成员、副主任

  成 员:周玉顺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人事处处长)

  谷仕爽    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

  高  岩    省直指导处处长

  李金娜    省直指导处副处长(党支部书记)

  肖志刚    市县指导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李  雯    年鉴指导处处长(党支部书记)

  任 帅    资料处负责人

  赵  旭    研究室主任

  孙敏杰    研究室党支部书记

  竭宝峰    省方志馆馆长

  李  刚    省方志馆副馆长(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具体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