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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安井字方考述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9-07-03 10: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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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春发

 

  乾安素以“井字方”著称,井字方寓“井田制”之意。新中国成立前,吉林省一些后开发的县旗,多以此格局勘放。但乾安县以井字方设村,以《千字文》命村名,这在全国独一无二。

  关于井字方的考述文章已有很多,虽无大异,但亦各持其说。笔者对此颇感兴趣,愿和大家一起研究讨论,以期求得全面和真实地了解乾安井字方的基本情况。

  一、井字方的形成井、字、方三个字各有一层意思。井,按子午方向,纵横各六里为一井。以井设村,一井为一村;字,村名,即村之符号,按《千字文》字序排列,为“✕字井”;方,井之小方,长宽各一里为一方,一方45 垧。

  36 方为一井。一井为1620 垧。

  勘丈井方共分四步:第一步作井,第二步定字,第三步丈井,第四步丈方。具体操作如下:1. 勘丈准备。放荒总局设测量员1 人,绘图员1人,评判员1 人,翻译员1 人,调查员1 人,办事员4人,医生1 人,勘丈监工员2 人,起员10 人。勘丈队伍共分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起。10名起员各领一起,负其全责,由总局发给“吉林勘放蒙荒总局✕起”戳记,丈竣后缴销。每起配弓绳两盘,每盘弓绳设助理1 人,雇员1 人,绳夫10 人。同时配备所需车辆、马匹、工具及物品。整个勘丈工作由起员督饬进行。

  2. 勘丈作井。遵照省定界址,先派测量员会同蒙员择适中地点,按子午方向勘定子午总线,绘图报局,作各起勘丈依据。

  子午总线定位后,由10 起中甲、乙、丙3 起先从离(南)方与长岭分界处入手,根据子午总线分向两旁勘丈作井。每井宽长各6 里,丈至东、西荒界极边处,再回到子午总线行绳,向北推进一井,按排递进,以作为丈井丈方之标准。作井后,初步匡出全荒辖区面积和井数。

  3. 按井定字。根据放荒总局1926 年6 月19 日发布的第一号布告规定,用《千字文》为各井编号定名为:“✕字井”。排列方法是按《千字文》字序从最北端坎位起开始由东往西,到最西边极后逆作井方向,向南进一排,再由东往西排列,以此类推,排到全荒最西南端,到《千字文》第476 字,即“既集喷典”“典”字止。弃掉不用的199 字,用277 字。

  4. 丈井丈方。丈井丈方分开进行,先丈井,后丈方,是两道工序,为了叙述方便放到一起说明。

  十起中由甲、乙、丙三起丈井。丈井一起配两起丈方。由丁、戊、己、庚、辛、壬6 起丈方,癸起机动调用,主要于丈测各井方中蒙民原有耕地面积。在丈测中适逢伏天,天热雨大,蚊蠓盛行,停绳一段时间,再开绳后,为了赶时间,抢进度,又增加仁、义、礼、智、信五起。根据吉林勘放蒙荒总局于中华民国十五年九月三十日第68 号训令:“兹为迅谋结束计,拟再添派两组。即信字起丈井,礼、智字起丈方,癸字起丈井,仁、义起丈方。”丈井。放荒总局制定的《丈地规则》对丈井有特殊的规定:“丈井次序即照甲、乙、丙起预定各起应丈的面积与地位,将《千字文》各为分配其排列,如第三排为(日月盈昃),第二排为(宇宙洪荒),第一排为(天地元黄),自南往北,似属逆行行递。”但又说“视本不雅观,然以限于地势预谋,进行顺利,不得不稍事变通,以为实事求是之计”。各起任务丈完后,再按井、方重新分配任务,倒回去从南往北作绳勘丈,乾安井字方考述田春发地情笔记- 45 -2019 年第2 期(总第86 期)以此类推,直至丈竣为止。

  丈方。丈井之甲、乙、丙各起实行之后,再派丈方者分丁、戊、己、庚、辛、壬各起跟踪出发丈方。丈方者又递排井顺序,由左向右进行。如甲字起丈出天、地两井,则丁、戊两起各丈其中一井之小方(一方里)。又如丁字起丈天字井方,即从天字井之西北隅入手,从西往东丈测,第一方为天字第一号,第二方为天字第二号,到第七方时再回到西边往东丈测编号、至36 方全井丈竣。

  丈井、丈方的同时丈清井方内上则地、中则地、下则地、废则地,数量、登记、造册、绘图。扣除坟地、道路等占地面积。一座坟地扣除长宽各3 弓,县道扣宽8 弓。丈测工作进展,五日向总局汇报一次,由警卫队传递。

  丈井起每日以勘丈两井为率,丈方起每日以勘一井内36 方为率。丈井、丈方分开进行。在《丈地规则》中这样认为“划井于前,足资两起丈方于后,工不虚耗,各有规定,在总局随时调遣之便,在各起无移绳妨碍之嫌,其军队保护更觉方便……”5. 井方标记。根据《丈地规则》之规定:“丈过之地,既有井、方之别,即于每井每方一隅界各立封堆及标桩。封堆者系井、方之代表,标桩者又系封堆之符号。”封堆。井字封堆其底直径至少以8 尺为度,用圆慢坡形,由坡底延至堆顶以5 尺为度:方字封堆以2.5 尺为度。

  标桩。每井标桩,下埋3 尺,上露1 丈为度;每方标桩,下埋1 尺,上露7 尺为度。其树立点在每井每方之西北隅,封堆之东南方。每于井标桩上端钉一十字横板,如经纬形。呈于十字板四角分向乾、巽、艮、坤处书明各井之方向。如系伐字井立之标桩,即于横板所指向方面书明伐字井西北隅,一望而知为本井之主标。其余三角,所向其某叫,照其方向如前书写字迹小一半,书明为翔字井西南隅,龙字井东南隅,周字井东北隅等,以区别其他附带记号。每方之小标,比如妇字井方,即由妇字井西北隅起,自左而右,第一方标明为“妇字井第1 号”,第二方标明“妇字井第2 号”,以此类推,书于小标之阳面。《丈地规则》对这样设堆立标这样解释:“如办理手续上似觉麻烦,而辨别每段落事容易,且一工永逸,于公于民,- 46 -两有裨益。”《丈地规则》第二十六条又规定:“每井每方埋标地点,在周围3 尺以内,必须将草根铲除净尽,以防荒火,而垂久远。”土坑。即设封堆时所挖之土坑。一般认为,或正常理解,土坑不能作为标记。但放荒总局对挖坑有明确规定,严格要求。放荒总局于7 月16 日第5号训令中规定:“所挖之坑,至少应以2 尺为度,务须宽狭整齐,长短一律……应由总局派员复查,切勿漠视。”据《丈地规则》规定,坑分三种,即十字坑、丁字坑和直角坑。十字坑表示封堆四周都在荒界内;丁字坑表示封堆一侧已到荒界;直角坑表示封堆两侧已到荒界。因此,坑也应视为一种标记。

  6. 计量。勘放蒙荒时所用量具、地积和现在已完全不同。过去有些考述文章对此弄不太清楚,现对此一并说明、换算与注释,谨供参考。

  弓绳:一弓绳长36 弓,归放荒总局自制。1 弓为5.2 市尺,折1.733 米;里:10 弓绳为1 里,即360 弓,折624 米,现在的1.248 里。因此有井字荒里大之说。

  亩:1 亩为288 平方弓,即现在说的大亩,折现在1.2 亩。

  垧:1 垧为10 亩。当时垅长都是360 弓,宽8 弓为一亩。每垧一般均20 垅,即2 垅为一亩。每垧折现在0.868 公顷。

  方:1 方里为1 方,45 垧,折现在39.0625 公顷。

  井:长宽各6 里为一井。1 井36 方,1620 公垧,折现在1406 公顷。根据农业区划调查每井长宽大都为3750 米,与勘放蒙荒时丈测基本一致。

  二、用《千字文》作村名用《千字文》作为村名,就是用《千字文》字序为井编号。这对70 岁以上有文化的老年人来说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但对于新中国成立后才上学或出生的人却很难理解,就是一些权威人士也说不太清楚。这主要是因对《千字文》不了解所致。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还得先从《千字文》说起。

  《千字文》是南朝武帝大同元年,由散骑侍郎周兴嗣所编,距今已有1467 年。按梁史:“兴嗣字思纂,陈郡项人。上以王羲之书千字,使兴嗣次韵为文,奏之,称善,加赐金帛。”《太平广记》云:梁武帝教诸王书,令殷铁石于大王书中拓一千字不重者,每字片纸,杂碎元序。帝召兴嗣。曰:“卿有才思,为我韵之。兴嗣一夕编缀进上,鬓发皆白,赏赐甚厚。”《千字文》是一千个字的百科全书,上至天文,下至地理,自然、经济、社会无所不包,且韵律整齐、对丈工整、条理贯通、文采斐然、令人叫绝,风行历史一千四五百年不衰,而民国时期更为盛行。它和《三字经》《百家姓》共称“三、百、千”,是旧时必读的蒙学读物。

  《千字文》除“女慕贞洁”和“纨扇园洁”中“洁”字两见外无一重字。为了区别两字,后人在“女慕贞洁”中用“潔”字,而在“纨扇园洁”中用“絜”字。自其书问世以后,各朝代、官府、军队都以其字序作为档案、簿册、卷宗、粮仓、房舍和兵营等的编号,如天字即第1 号。“天字第1 号”之说即源于此。乾安县城所在地伐字井的“伐”字即第99 号。乾安井字方最后一井典字井的“典”字即第476 号。用《千字文》作村名,实际就是用《千字文》字序对井编号。

  乾安是郭尔罗斯前旗第6 次放荒设治,也是最后一次。第5 次是长岭县,长岭放荒用数字编号作村名,叫“✕号”“✕✕号”和“✕✕✕号”。长岭县和乾安县是邻县,乾安再用数字编号作村名就会和长岭村名相混淆。另外长岭以“号”为村名的只有西北部100 多个村,而乾安井数太多,以号叫村名太啰唆。仅以安字井为例。按《千字文》字序“安”字为289 号,而当时289 号是这样书写“贰佰捌拾玖号”。

  很显然,说和书写都不如“安字井”好。

  按《千字文》字序对账簿、档案、卷宗、粮仓、兵营进行编号,查找方便、适用,但作村名就会出现许多麻烦。如同音字,说时就分不开是哪个村的。有些字说和听不吉利、犯忌讳,如吊、罪、儿、匪、墳(坟)等。因此在定村名时把这些音和意犯忌讳的字弃掉不用,同音字先用后不用。在同一句中的同音字用能表达全句意思的字,如“夫唱妇随”,弃“夫”用“妇”字,唱是导之,随是响应。“妇随”是由“夫唱”而来,如用“夫”字,就成了“夫”唱没“妇”随了。《千字文》这样表达全句全段的意思很多,如“秋收冬藏”是表地情笔记- 47 -2019 年第2 期(总第86 期)达万物生于春、长于夏、收于秋、藏于冬,只言秋收冬藏,春生夏长也在其中了。

  勘丈定村名时,对同音字的用舍也有疏漏。如“剑”与“建”二字、“位”与“谓”二字、“父”与“妇”二字、“洁”与“阶”二字等仍是同音字。

  过去曾有人认为按《千字文》选用村名时笔画多的字不用。对此笔者实在不敢苟同。乾安村名是以《千字文》“天地元黄”第一字“天”字开始,到“既集墳典”的“典”字为止,共476 字,其中用277 字,弃199字,选用占总字数79%。在这476 字中,笔划在20 划(含20 划)以上的共有藏、驣(腾)、露、鹹(咸)、鳞、譲(让)、體(体)、讃(赞)、兢、馨、籍、攝(摄)、靈(灵)等13 字,除籍、馨两字弃掉用了11 字,占20 划以上字84.6%。由此可见,笔画多少不是选弃的因素。

  全荒丈竣,共设286 井,其中用《千字文》字作村名的277 井。后从蒙旗划过来的9 井,用“外一井”至外九井为村名。周边不成方的地块,按附近村名叫附井,所有附井全为破井。在已定为村的各井中也有破井。虽不足1620 垧,但面积较大,这样的破井有黄、乃、平、万、存、莫、操、典8 井。

  乾安选作村名的《千字文》是清康熙以后的版本,称今本(以前版本称古本)。今本与古本比较,只乾安用字部分有3 处变动。即“天地玄黄”的“玄”字与康熙名字玄烨犯忌改为“天地元黄”。玄为黑红。

  元,大于始的意思。另两处变动是“周发殷汤”改为“周发商汤”,“鸣凤在树”改为“鸣凤在竹”。

  三、井方计数

  据1936 年伪县公署《乾安县一般情况》和后来的《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志》等记载:全荒丈竣,整井274 个,破井35 个。但据笔者逐个考证,整井为

  278 个,破井为30 个。为证其真实和便于他人考核,现将其整井和破井全部抄录如下:

  整井278 个(以《千字文》字序为列):天、地、元、

  宇、宙、洪、日、月、盈、辰、宿、列、张、寒、来、暑、往、

  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吕、调、阳、云、腾、致、

  露、结、为、霜、金、生、丽、水、玉、出、崑、岡、剑、号、

  巨、珠、称、夜、光、果、珍、李、柰、菜、重、芥、姜、海、

  咸、河、淡、鳞、潜、翔、龙、师、鸟、官、人、文、服、衣、

  推、位、让、有、陶、唐、民、伐、周、汤、坐、朝、问、道、

  垂、拱、首、戎、羗、遐、迩、体、率、宾、归、王、鸣、凤、

  在、竹、白、食、化、草、木、及、方、盖、此、身、发、大、

  鞠、养、豈、敢、女、洁、男、效、才、良、知、过、改、得、

  能、谈、彼、短、己、信、可、器、墨、丝、讃、羔、景、行、

  克、念、圣、建、端、表、正、谷、传、习、听、因、福、善、

  庆、非、宝、寸、兢、父、君、严、当、忠、则、命、夙、兴、

  温、兰、松、川、流、不、息、取、映、止、若、辞、安、定、

  笃、美、慎、令、所、学、优、登、攝、从、以、甘、去、乐、

  殊、贵、别、尊、上、下、唱、妇、随、外、受、训、入、母、

  姑、叔、犹、孔、怀、交、分、切、隐、恻、造、次、退、沛、

  性、情、动、神、满、物、坚、雅、好、都、华、京、西、面、

  洛、渭、宫、殿、盘、楼、图、写、彩、仙、灵、丙、舍、旁、

  甲、帐、对、瑟、阶、纳、弁、转、右、通、广、内、左、达、外

  一、外二、外三、外四、外五、外六、外七、外八、外九。

  破井30 个:黄、乃、平、万、莫、存、操、典、附天、附元、附盈、附往、附阳、附玉、附菜、附莫、附平、附拱、附及、附万、附乃、附传、附松、附犹、附丙、附舍、附以、附外五。

  乾安设治以后井字方有两次变动。第一次于1946年经吉林省二地委决定,将北起秋字井南至附舍一线往东,除姜字井和推字井外,共39 个整井和5 个附井方划归前郭县管辖;第二次于1978 年12 月31日,经乾安、前郭两县领导边界谈判,根据签订的《行政区划界限协商纪要》,又将福字井至舍字井一线6个整井方划给前郭县。前后两次共划给前郭县45个整井和5 个破井方,面积大约为103.3 万亩。现在全县还有233个整井和25个破井。整井全占《千字文》字,破井有8个占《千字文》字,共计占《千字文》241字。

  乾安井字方,以天字井起,到典字井止。因“典”字井没立,原井字方为有头无尾井字方。1995 年11月27 日,乾安县委办公室、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乾安县委办公室、乾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余字乡天字村农户迁移工作方案〉的通知》(乾办发字〔1995〕29 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天字村实行村、社彻底解体,农户全部迁移。从此,乾安井字方已成为无“头”无“尾”井字方。(作者系乾安县文史爱好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