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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事指南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01-01 21:5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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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政府3号办公楼)

  邮  编:130051

  办公时间:8:30至16.30

  咨询电话:0431-88905633

  联系人: 谷仕爽

  email:jlsq@jl.gov.cn

  以下为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办公室

  处 长:张圣祺

  副处长:谷仕爽

  电 话:88905643 88905633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文秘、行政、财务、人事、老干部管理等项工作。

  省直指导处

  处  长:何进

  副处长:高岩 

  电话:88905635   88905636

  主要职能:负责督导、指导中、省直各部门省志专业志编写,并负责省志总纂、终审等工作。

  市县指导处

  处 长:马艾民

  副处长:肖志刚

  电 话:88905640

  主要职能: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的编写,并承担市州、县(市、区)志审稿、验收等工作。

  年鉴指导处

  处 长:刘传仁

  副处长:赵 旭

  电 话:88905490  88905638

  主要职能:负责定期完成《吉林年鉴》的编纂任务,组织、指导省直及市州、县(市、区)年鉴的编写。

  资料处

  处 长:于泳生

  副处长:曹长林

  电 话:88905492 8905639

  主要职能:负责省情信息的搜集、整理、保存、利用;书刊出版、印刷;网站的管理、建设等工作。

  研究室

  主 任:常京锁

  副主任: 李雯

  电 话:82726611

  主要职能:研究方志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以及方志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省情、地情调研及其省情项目开发论证的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

  负责人:寇旭华

  电 话:88905812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党建和党务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吉林省方志馆

  吉林省方志馆为隶属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处级事业单位,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设机构2个。主要职责是:收藏地方志类书籍、年鉴和地情文献;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方志类信息服务;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和省情研究工作等。现任馆长竭宝峰,副馆长穆秀芳。

  现已设置了志鉴成果展室、省情综合展室、多媒体展室、委史室及长春、吉林、延边、四平、通化、白城、辽源、松原、白山9个市州地情展室。馆藏图书现有全国各级省志、年鉴、地情文献等1.2万种,计10万册。日后馆藏会不断增加,从而进一步发挥“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机关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更好地为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翔实的资料储备。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386号

  电话:88930707  889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