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事指南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省政府3号办公楼)
邮 编:130051
办公时间:8:30至16.30
咨询电话:0431-88905633
联系人: 谷仕爽
email:jlsq@jl.gov.cn
以下为业务处室联系电话
办公室
处 长:张圣祺
副处长:谷仕爽
电 话:88905643 88905633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文秘、行政、财务、人事、老干部管理等项工作。
省直指导处
处 长:何进
副处长:高岩
电话:88905635 88905636
主要职能:负责督导、指导中、省直各部门省志专业志编写,并负责省志总纂、终审等工作。
市县指导处
处 长:马艾民
副处长:肖志刚
电 话:88905640
主要职能: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市州、县(市、区)志的编写,并承担市州、县(市、区)志审稿、验收等工作。
年鉴指导处
处 长:刘传仁
副处长:赵 旭
电 话:88905490 88905638
主要职能:负责定期完成《吉林年鉴》的编纂任务,组织、指导省直及市州、县(市、区)年鉴的编写。
资料处
处 长:于泳生
副处长:曹长林
电 话:88905492 8905639
主要职能:负责省情信息的搜集、整理、保存、利用;书刊出版、印刷;网站的管理、建设等工作。
研究室
主 任:常京锁
副主任: 李雯
电 话:82726611
主要职能:研究方志理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以及方志发展中的各种问题;进行省情、地情调研及其省情项目开发论证的组织实施。
机关党委
负责人:寇旭华
电 话:88905812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党建和党务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吉林省方志馆
吉林省方志馆为隶属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处级事业单位,列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内设机构2个。主要职责是:收藏地方志类书籍、年鉴和地情文献;为政府及社会各界提供方志类信息服务;开展地方志资源开发和省情研究工作等。现任馆长竭宝峰,副馆长穆秀芳。
现已设置了志鉴成果展室、省情综合展室、多媒体展室、委史室及长春、吉林、延边、四平、通化、白城、辽源、松原、白山9个市州地情展室。馆藏图书现有全国各级省志、年鉴、地情文献等1.2万种,计10万册。日后馆藏会不断增加,从而进一步发挥“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为领导决策、机关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更好地为吉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丰富、翔实的资料储备。
地址:长春市民康路386号
电话:88930707 8893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