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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志发〔2025〕3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5-03-18 09:5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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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委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好年度各项工作。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5年2月21日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坚定方志文化自信,强化依法治志理念。全面实施《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认真总结二轮修志经验,科学谋划三轮修志规划,巩固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良好态势,着力构建“志、鉴、史、用、馆、研、信息化”七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新格局。

  一、“十四五”回顾总结与中长期谋划工作

  1.组织开展《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调研,对“十四五”期间全省地方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深入剖析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原因,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做法,为“十五五”规划制定打好基础。(研究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2.做好“十五五”期间全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谋划工作。广泛开展调研,深入了解全省地方志编纂机构人员构成、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基本情况,对各地完成地方志主体任务的能力进行评估;学习借鉴先进省份经验,研究发展思路,适时启动《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6—2030年)》起草工作。(研究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3.科学谋划三轮志书编修工作。进一步做好三轮省志编修的前期谋划工作,修改完善三轮省志规划,起草三轮省志编修工作方案。对开展部门志编修的中省直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研究制定三轮市县志编修规划。通过省外考察学习、省内调研座谈的形式,广泛论证、征求意见,启动《吉林省市(州)县(市、区)三轮修志工作规划》起草制定工作。同时,做好三轮修志的各项制度准备,包括一系列业务文件的拟定和修订。(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

  二、志书编纂与续志资料工作

  4.抓好三轮修志试点工作。按照中志办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我省三轮修志试点工作,通过现场指导和远程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三个试点单位的资料收集整理、篇目拟定、志稿撰写进行全过程跟踪指导,推动试点单位及时梳理总结工作,为三轮修志全面启动积累推广有益经验。(市县指导处)

  5.全面推进续志资料准备工作。指导三轮省志资料长编试点单位开展资料长编编写工作。对吉林市、四平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等市及相关县(市、区)续志资料长编和资料年报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同时结合三轮修志启动工作安排,明确后续工作思路,确保续志资料工作长抓不懈。(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

  6.结合三轮修志开展编纂业务培训。举办全省市县志书编纂业务线上培训,聘请全国修志业务专家开展专题辅导,强化全省修志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市县修志业务交流”微信群发布志书编纂业务理论文章,供全省修志人员开展线上学习交流。着眼于第三轮修志工作,动态管理全省“市县志编纂专家库”。(市县指导处)

  7.继续推进专题志编纂工作。推动《吉林省扶贫志》编纂工作,组织开展“三审”工作。开展《吉林省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完善篇目,起草编纂方案并报送省政府印发,全面启动编修工作。继续推进《吉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2021—2023)》编纂工作,按照编纂方案完成稿件编辑及“三审”工作。(省直指导处、研究室)

  8.推动村镇志和专业志编纂工作。加强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深入推进已经启动编纂的《林海镇志》等3部镇志和《马鞍山村志》等7部村志的编纂工作,力争至少有一部村镇志2025年完成终审验收。同时,进一步加大调研工作力度,推动条件成熟的村、镇启动村镇志编纂工作。持续推进《镇赉县扶贫志》编纂工作,力争8月底前完成复审工作。(市县指导处)

  三、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与指导工作

  9.编纂《吉林年鉴》(2025)。(年鉴指导处)

  10.按照中志办《关于全力做好省市县三级综合年鉴2025年卷编纂出版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全省三级地方综合年鉴连续编纂、公开出版。(年鉴指导处)

  11.举办线上全省年鉴业务培训班和《吉林年鉴》撰稿人培训班,对全省各级年鉴编纂人员和《吉林年鉴》组稿供稿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通过“一对一”等指导等方式,对有需求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根据需要,开展对专业年鉴编纂的培训、指导。(年鉴指导处)

  12.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年鉴质量评估。(年鉴指导处)

  四、资料基础建设工作

  13.继续推进省方志馆新馆质量验收工作。结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消防、住建、环保等要求推进新馆质量验收。(方志馆)

  14.推动省方志馆新馆展示展览调研和设计的相关准备工作。按照新采购的图书管理系统要求,累计完成20万册图书的分类、登记、编码、录入、上架、贴签等工作,争取在2025年5月对外开放新馆查阅服务。(方志馆)

  15.对全省资料室(方志馆)馆藏资料征集、整理、开发利用和对外咨询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导。(资料处)

  16.加强委内编纂出版物印刷项目管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委内编纂出版物的印刷项目采购,加强印刷项目的质量跟踪监控,确保印刷成品质量。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做好印刷项目采购合同备案和验收备案。(资料处)

  17.组织整理影印1部旧方志图书,丰富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旧方志资料。(资料处)

  18.完成2024年志鉴图书资料采购及各省(市)之间志鉴图书交换工作。做好向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配送《中国地方志》《中国年鉴研究》《吉林年鉴》(2024)及省方志委编纂出版的地方志资源开发类图书等文献资料工作。(方志馆、资料处、研究室)

  五、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19.加强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以适当形式举办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加强省情数据库建设,组织完成2024年全省地方志系统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资源开发类图书的数据转换,形成网络图书并加入吉林省情数据库中。(资料处)

  20.加强政府集约化平台上单位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按照网站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加强网站更新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安全审查,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资料处)

  21.做好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向中志办报送地方志统计、志鉴工作动态、吉林地情等方面的信息。做好新媒体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方志吉林”传播地域文化知识。(办公室、资料处、方志馆)

  22.完成省方志馆网站及吉林省数字(智慧)方志馆建设。(方志馆)

  六、地方志资源开发工作

  23.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确定2025年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项目。(研究室)

  24.完成2024年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的4个项目的评审验收和出版。(研究室)

  25.继续推动地方史的编纂工作,制订地方史编写规划。完成2部市(州)地方史编写、2部县(市)地方史的编写。(研究室)

  26.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要求,继续推进《吉林古代清官廉吏》的编写工作。(研究室、方志馆)

  27.继续开展方志资源开发声像成果的制作,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出1—2个声像作品。(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七、学术理论研究工作

  28.做好《吉林方志》编辑出版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提升办刊质量。(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29.征集学术研究成果。提高全省方志工作者理论研究热情,切实提升方志理论研究水平,为三轮修志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征集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研究室)

  30.组织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参加中志办举办的全国性地方志学术活动。转发中志办学术活动通知,组织推荐优秀成果参与活动。(研究室)

  八、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31.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特别是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机关党建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对党忠诚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委)

  32.进一步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聚焦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新时代党支部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切实提升党组织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提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质量。(机关党委)

  33.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巩固和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坚持开展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坚持常态化学习制度,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机关党委)

  34.加强机关作风和纪律建设。综合运用以案说纪、廉政约谈、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展等方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组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加强婚丧喜庆、重大传统节日等节点党纪法规教育和提醒监督。动态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5.促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省直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若干措施,结合地方志工作特点,切实将党建工作与推进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高度契合,实现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推进《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中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动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开展,推动地方志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机关党委)

  36.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发挥工会等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九、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37.加强普法教育,不断提高全委人员专业理论素质和法治意识,全年组织2次机关干部法治培训。(研究室)

  38.做好干部选用、人员培训、编制使用、人员招录、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审核、医保核定、人员养老保险等组织人事工作。结合方志馆实际工作需求,继续推动方志馆增加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人事处、方志馆)

  39.做好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编制委2025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做好省绩效办对我委2025年度绩效考核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40.加强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党的建设;精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谋划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

  41.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公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降低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能。按计划开展部门预算一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办公室)

  42.提高公文、印信、保密、档案、政务(政府信息)公开等管理水平,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做好保密各项工作,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完成2024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工作。做好综合统计、四防安全、节能减排等日常管理工作,提高日常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日常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办公室)

(初审:谷仕爽 复审:曹长林 终审:李正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