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地方综合年鉴质量评审的通知(吉志发〔2024〕9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为切实推进全省年鉴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全省年鉴编纂质量,省方志委拟于2024年5月下旬起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地方综合年鉴质量评审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3年度省内出版并向省方志馆报送备案的地方综合年鉴。
二、评审前期准备
5月27日—31日,准备评审标准等相关材料,确定评审专家并分组,分配评审任务。
三、评审工作开展
6月1日—6月30日,评审专家对参评年鉴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分工对每部年鉴形成书面评审意见。7月1日前,专家将评审意见和打分表报送省方志委年鉴指导处。
7月1日起,年鉴指导处汇总各年鉴评审意见并送达编纂单位。各编纂单位如有异议,请于收到评审意见一周内报年鉴指导处,由年鉴指导处负责解释。
评审工作启动后,择机召开评审工作会议(会议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确定
年鉴指导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反馈情况,拟定评审情况报告提交省方志委党组会。党组会研究确定评审结果后,省方志委印发《关于2024年度全省年鉴质量评审情况的通报》。
参评年鉴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划分等次,入选中国精品年鉴、吉林精品年鉴直接确定为特等年鉴。
联 系 人:闫佳函
联系电话:0431-88905694 88905638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