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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一届省委第十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4-02-01 16: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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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7日至6月11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1年7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方志委党组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将整改工作作为党组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省方志委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始终把落实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迅速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委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建立了巡视整改调度制度、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委党组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安排部署,各处室迅速传达贯彻党组会议精神,研究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

  (二)细化任务措施,狠抓整改落实。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制定《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委领导、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对照巡视反馈意见,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见成效”。

  (三)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逐级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整改任务照单全收、对账销号。增强工作紧迫感,加快工作进度,能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时间整改的,限期整改;需要长期解决的,制定长期计划,分期分步整改到位。定期召开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推进,确保整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省方志委党组注重源头治理,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切实发挥巡视标本兼治作用。对本轮巡视发现的问题,注重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集中解决巡视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注重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管长远的机制,着力解决反复出现的深层次问题,推动全省地方志事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省方志委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具体要求

  1.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地方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重要论述。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度重视修史修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各支部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坚持用所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二是对《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初稿)进行修订,把地方史编写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作为方志资源开发立项的重要内容,在已经出版《白城简史》的基础上,启动《白山简史》的编纂工作,努力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完成9个市州地方简史编纂工作;鼓励推动县(市、区)开展地方简史编纂工作,2023年,《榆树简史》出版发行,《梨树简史》《东丰简史》《通榆简史》启动编纂。三是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4人的调研小组赴宁夏和重庆,就《吉林扶贫志》《吉林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作法,为我省编纂方案的制定提供借鉴。2023年7月,《吉林扶贫志》正式启动编纂。四是工作督导组分别赴吉林市龙潭区和四平市铁东区,与《乌拉街满族镇志》《叶赫满族镇志》编纂工作所涉及的市、区相关部门和同志就编纂业务、进度和经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解决业务难题10余个,落实了编纂经费,明确了《乌拉街满族镇志》《叶赫满族镇志》交付省方志委的终审时间。《乌拉街满族镇志》已于2022年底比计划提前一年完成终审,《叶赫满族镇志》于2023年10月提前一年完成终审。

  (2)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支部也组织了学习。二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纳入“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在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前开展学习。三是结合“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由党组成员分别带队赴全省各地就红色遗址、遗迹进行摸底,尤其是就“四战四平”“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抗美援朝等红色资源进行了重点调研,“十四五”期间加大开发转化力度,丰富红色资源研究成果,于2023年上半年启动《辽吉功臣马仁兴》编纂立项工作。四是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了《东北抗联英烈年谱长编》10部丛书编纂经费,并启动了编纂工作,10部丛书于2021年年底全部完稿送审。五是9部青少年“知家乡爱家乡”系列方志读物于2021年年底前全部出版,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松原市、辽源市、四平市举办了发行式,并向中小学校赠书,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

  2.积极履行“存史、资治、教化”核心职能。

  (1)发挥存史作用。一是在深入全省各市(州)和有关县(市)调研并召开专家论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意见,形成了《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在开展“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过程中,就初稿再次征求意见,2022年12月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二是对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方志馆(资料室)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同时,由党组成员带队,结合“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就方志馆(资料室)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深入沟通,积极推动全省方志馆(资料室)建设工作。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省方志委《加快推动全省市(州)、县(市、区)方志馆(资料室)资料基础建设方案》,结合“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推动方志馆(资料室)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合用(建)到独立建设。三是按照全省地方志系统资料文献配送工作方案安排,2021年向全省已经建成的方志馆(资料室)配发图书资料2287册,2022年配发图书资料924册,2023年配发图书资料1258册。结合“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就方志馆(资料室)资料配备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积极推动各地政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购买补充地情资料,解决馆藏资料相对匮乏问题。四是就《吉林省志》编纂工作进行专题研究,推动部分省直部门开展三轮修志资料长编试点工作,为切实提高编纂工作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2)强化资治作用。一是切实加强领导,注重工作统筹,组织志鉴专家库成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开展省情信息收集整理工作,组织召开了相关高校专家学者参加的座谈会,专题研究“地方志+旅游”融合工作,并就做好资政信息、资政报告相关工作进行研究,明确工作方向,就加强吉林省乡村文化建设方面,起草了推动村志村史编纂工作建议。二是结合“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就全省旅游资源分布情况进行了调研摸底,形成了统计数据,摸清了基本情况,形成了30篇“地方志+旅游”研究成果,为地方旅游开发提供支撑。三是将“一带一路”建设的研究专题做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组织方志理论研究骨干队伍加强研究,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并将研究成果集结成册。

  (3)彰显教化作用。一是组织召开方志文化“六进”活动方案制定座谈会,明确了工作要求和进度。办公室形成了总体方案,并提交党组会研究通过。方志文化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持续推动“六进”活动深入开展。二是专题研究简志编纂工作,在三轮修志中,同步组织编纂吉林省简志和市州简志,以及县(市、区)地方历史简明读本。三是引导全省地方志系统工作人员经常性登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四是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改版方案,征求意见修订后,经有关部门同意,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式实施改版,对改版的网站相关栏目内容进行及时更新,增强政治性、学理性和吸引力。

  3.努力推进地方志事业改革发展。

  (1)持续推动依法治志。一是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就开展地方志工作法规执行情况联合检查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结合修订后的《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联合检查组相继对市州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省市(州)政府跟进出台地方志工作规章。2023年,除长春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延边州已经正式出台地方志工作规章外,吉林市、四平市、白山市、松原市已经申请明年发文计划,2024年正式出台地方志工作规章。二是制定下发以推动落实“一纳入、八到位”为主要内容的调研工作方案。党组成员带队赴全省各地结合“两确保、一率先”大调研对落实《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一纳入、八到位”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尤其是对机构改革后承担地方志工作发生变化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三是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针对《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对市州开展督导检查,通过推动《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志”和“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的落实。针对与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联合执法调研发现的问题,加大与省委编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和对市(州)、县(市、区)的检查督导力度,着力推动基层在地方志工作机构、编制、人员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改。与省政府督查室加强联系与协同,适时对整改不力的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力求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省志编修作用。一是就建立省方志委与省直各部门定期沟通协调制度和三轮修志资料长编工作试点工作进行深入研究,并就有关问题与部分省直部门进行沟通,就工作开展交换了意见。二是按照《三轮修志资料长编工作试点方案》的安排,开展试点工作,深入试点单位给予面对面指导,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三是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经验,将其在三轮修志过程中积极推广,切实承担起省志编修牵头抓总的作用,为志书编纂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4.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1)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党组会上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发表的文章。二是将方志委全部党员纳入本单位“学习强国”后台管理,明确机关党委专人负责“学习强国”后台管理,并加强业务培训、熟练平台操作管理。三是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制任务清单。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中,专题进行部署,并结合党建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评议。四是修订完善民主生活会方案和年度述职述责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之一进行查摆,并认真整改落实。

  (2)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以及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地方志工作和干部队伍思想实际,深入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整改。二是修订并严格执行《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责任制任务清单,提高工作水平,明确要求意识形态工作年度总结必须经党组审核把关再上报。

  (3)严格意识形态风险排查。一是制定《省方志委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工作预案》《省方志委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每年定期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和排查工作。二是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出版讲学相关活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管理,并结合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省方志委领导干部出版著作、讲学和发表署名文章审批备案制度(试行)》。三是结合年度党建工作总结、考核,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一并进行总结和考核工作。

  (二)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1. 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1)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省方志委工作要点》。二是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就全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尤其是巡视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省方志委党组“三重一大” 议事规则制度》《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廉政约谈制度》。

  (2)全面履行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就党风廉政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机制,就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出具体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3)强化机关纪委履职能力。一是在征求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意见的基础上,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了《省方志委机关纪委工作规程》。二是机关纪委定期组织对科级以下干部进行日常提醒谈话。三是切实承担监督职责,加强对《吉林年鉴》《今古大观》等地情资料印刷的监督,参加印刷采购会,对印刷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做好干部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干部诫勉档案材料、年度考评材料等及时立卷归档。

  2.严格落实监督责任。

  (1)强化“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完善了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机制,省方志委“三重一大”事项动议前,要求省方志委与纪检监察组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并报送相关材料备案审查,纪检监察组适时参会,并提出有针对性意见。

  (2)严格履行政治监督。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每年定期对省方志委开展政治监督检查,向省方志委印发了《关于对联系单位巡视整改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省方志委党组履行政治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政治生态调研成果,针对发现的问题,适时下达纪检监察建议。

  (3)会同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与地方志党组开展定期会商机制,定期与地方志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班子成员就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会商,推动“两个责任”协同落实。

  3.强化防控廉政风险意识。

  (1)提高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意识。通过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党组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工作重点,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长效机制。

  (2)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一是委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吉林省地方志专家库管理办法》,明确专家标准、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相关规定给付劳动报酬。二是出台《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政府采购云平台管理细则》,进一步完善志鉴印刷和方志资源开发项目立项、印刷采购工作,加强堵“点”封“漏”工作,严格履行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程序,切实管控廉政风险点。

  (3)严格财务制度执行。办公室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查找财务管理制度漏洞,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问题发生。

  4.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制定下发“两确保、一率先”调研工作方案,由党组成员带队,组成4个推进落实调研工作组,赴各市州进行现场调研督导,并形成调研报告。同时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调研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严格实施,并结合相关制度要求,对调研工作进行规范。

  (三)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1)持续加强政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发表的重要文章。二是将政治忠诚教育作为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结合省方志委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审读年谱长编书稿  宣讲抗联英烈故事”和“学习吴志宏先进事迹”等活动,组织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

  (2)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会前酝酿沟通,提高整体决策质量和效率。

  (3)保证民主生活会质量。一是明确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为民主生活会记录人,原汁原味地做好全程记录,会议记录完成后,要由党组书记签字确认并单独建档保存。二是结合廉政约谈制度做好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工作,党组书记约谈班子成员,对批评和自我批评不严肃性现象及时纠正,保证民主生活会的严肃性,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规定。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选任工作相关规定,出台《省方志委干部选任工作实施办法》,规范干部选任流程和程序,研究干部选任工作必须逐个听取拟任人选推荐、考察及档案审核意见情况,做到程序规范、严格,不缺项、不漏项。党组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二是建立干部政治素质档案,选任干部时进行政治素质考察。三是严格执行提拔处级干部的廉洁自律证明进行“双签字”制度。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坚持人岗相适的原则,定期调整交流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同时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由党组成员带队,组织相关处室干部到外省(区、市)交流学习业务工作,提高干部业务能力。

  (3)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委机关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培训和填报抽查,对填报不规范的同志及时提出严肃批评。结合省委组织部关于个人事项报告工作专项检查,机关党委组成自查小组,对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相关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自查。二是制定了《省方志委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干部借用护照审批程序进行规范。

  3.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1)增强责任意识。一是党组定期召开专题议党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工作,每年定期召开省方志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二是按照年度计划,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等相关内容进行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压实党建工作责任。

  (2)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一是党组定期召开专题议党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二是建立健全《省方志委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制度》等制度规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两议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

  (3)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开展进行深入研究,修订“党员先锋,岗位建功”目标计划表,增加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目标任务专栏,常态化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开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

  (四)全面落实巡视、主题教育整改工作

  1.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专门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门听取各处室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工作定期调度。二是对于本次巡视整改阶段制定的各项工作制度、规定等,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党组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

  2.落实整改监督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把巡视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修改完善了《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工作手册》有关巡视反馈整改监督工作部分的内容,通过制度规范促进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纪检监察组制定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省方志委开展监督检查,方案中对监督检查时间安排、内容、方式方法进行了细化,以保障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高质量完成。紧盯巡视反馈问题,逐一对照整改措施、整改进展,根据省方志委报送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定期调度整改完成情况,持续推动省方志委有关问题整改落实。

  3.形成整改长效机制。

  (1)严格落实整改制度。办公室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业务学习,制定《省方志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完善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确保相关制度落实精准到位。

  (2)推进整改责任落实。一是严格按照修订的《党组工作规则》开展工作。按照本次巡视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建立责任清单,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二是严格执行《省方志委廉政约谈制度》,落实约谈责任,提升廉政工作水平。

  (3)落实解决省地方志学会有关问题。省地方志学会免去地方志系统退休机关干部所任的学会副会长职务,研究室不再负责学会工作。

  4.深入做好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坚持把检视整改贯穿主题教育始终,突出问题导向,查不足、找差距、明方向,通过问题检视整改,不断把主题教育引向深入。一是抓实关键问题开展整改整治。按照《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题教育检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党组成员带领各处室(馆)深入查摆学习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研究制定《问题清单》,对列入清单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牵头负责人、责任单位,扎实开展分类整改。二是党组牵头突出整改实效。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定期召开党组会和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主题教育工作汇报,对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整改整治工作等进行定期调度,专题研究部署主题教育各项工作。党组成员向所在党支部、分管处室就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整改工作措施向党员干部通报,听取党员干部关于主题教育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推动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取得预期成效。三是建章立制常态长效。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修订了省地方志“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议事范围,进一步提高了党组的议事决策水平。制定了《省地方志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就主任办公会的内容方式要求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四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通知》要求,省方志委党组第一时间研究民主生活会方案,开展集中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并对照6个方面和12条具体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查摆问题,对照确定的反面典型案例将自己摆进去进行深入剖析,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通报了上一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质量高、效果佳。

  三、持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省方志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全省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政治建设,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要求贯穿到全省地方志工作各领域、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提升整改标准和实效,把整改持续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

  (二)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成果;对已经阶段性整改到位的问题,提升工作标准,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务求保持实效。严格制度执行,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确保制度的刚性执行。

  (三)加强工作统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坚持把巡视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党建工作结合起来,与落实《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结合起来,与年度地方志工作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自觉把巡视结果与业务工作融为一体,以良好的工作业绩来验证巡视效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果来体现巡视成效,为实现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905113;邮政信箱: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电子邮箱:dfzrsc2020@163.com

 

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