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的通知(吉志发〔2022〕5号 )
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 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限完成项目验收稿的报送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
2022年,根据《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 2021年度立项开发项目的结项评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1年度立项项目共7个,2022年3月15日至9月30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将按照与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验收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要求
1.项目承编单位(个人)在本方案明确的时限内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交送审稿、提出结项评审申请。
2.项目承编单位(个人)需在协议签订的完稿时间前1个月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请结项评审的,项目单位(个人)应至少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方志委批准后,可按重新约定的时间提请结项评审。未通过结项评审或经批准推迟后仍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具体情况,或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进行结项评审,或撤销项目立项。对于撤销立项的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下发撤销项目立项通知书。
3.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申请结项评审时,需向省方志委报送结项评审书稿的电子版,由省方志委统一进行装订。
三、项目结项
通过结项评审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结项,制作项目结项报告书,送达项目承编单位(个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229室(省方志委研究室)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任帅 孙敏杰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时间安排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1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完成时间 |
1 |
《洮南香酒志》 |
白城市地方志办公室、洮南市史志办公室、白城师范学院 |
崔凤午 |
202101 |
6月30日 |
2 |
《大蒲柴河村志》 |
大蒲柴河镇人民政府 |
朱长惠 |
202102 |
3月31日 |
3 |
《岗子村志》 |
敦化市官地镇人民政府 |
张指挥 |
202103 |
9月30日 |
4 |
《开发霍林河纪实》 |
个人申报 |
罗中敏 |
202104 |
8月31日 |
5 |
《〈长白山江冈志略〉研究与赏析》 |
个人申报
|
阚世良 |
202105 |
7月31日 |
6 |
《舒兰历史文化纵览》 |
个人申报 |
陈友义 |
202106 |
8月31日 |
7 |
《辽源故事》 |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源市委员会 |
曲道德 |
202107 |
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