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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志发〔2022〕4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2-03-07 14:5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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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 志工作机构:

  现将《2022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2年2月21日

 

 

2022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

 

  2022年,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应为已经编纂完成初稿的著述或其他形式的作品。选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围绕吉林省委、省政府或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的选题;

  2.服务吉林社会现实需要方面的选题;

  3.填补吉林省历史空白方面的选题;

  4.对吉林省历史文化具有抢救性质方面的选题;

  5.吉林地域文化研究方面的选题;

  6.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吉林历史人物方面的选题;

  7.吉林省旧志译注方面的选题;

  8.吉林省特色志书方面的选题。

  对具有重大存史价值、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选题(包括系列丛书)、地方史类选题优先项目立项和加大经费投入。欢迎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申报形式

  省内外各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条件具备者均可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进行项目申报,所申报项目应为已经编纂完成初稿的著述或其他形式的作品。

  (三)申报方法

  申报人可到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立项开发栏下载《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项目申请书》(或联系省方志委研究室索取),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需签名并到当地史志部门加盖名章),一式三份,连同书稿(装订1册)一并邮寄到省方志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申报不参加本年度项目评定和立项。

  二、项目立项

  (一)组织专家评审

  2022年9月1日至20日,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二)召开立项评定会

  2022年9月30日前,召开项目立项评定会,确定2023年度拟立项开发项目。

  (三)召开项目说明会

  2022年10月15日前,组织拟立项开发项目负责人召开项目说明会,签订相关文书。

  (四)印发立项通知书

  2022年10月20日前,印发项目立项通知书。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229室(省方志委研究室)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任 帅 孙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