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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吉志发〔2021〕15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1-05-10 09:1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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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省方志委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升方志研究理论水平,为三轮修志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发展,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吉林省地方志学会拟于四季度举办2021年度吉林省地方志学术年会。现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及各界专家、学者征集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理论文章、专题研究报告。

  二、选题要求

  选题可根据本通知所附选题参考范围确定,要具体化、指向明确,不能套用参考范围中的大题目。

  三、内容要求

  1.要体现应用性,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逻辑严谨;

  2.要体现学术性、理论性,突出时代性,为志鉴编纂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3.专题研究报告要对调查对象(现象)进行较为全面的阐述,真实反应状况,论点清晰、论证有据,逻辑严密,要有数据支撑,要提出建议或对策;

  4.要有独立思考、研究和创见,严禁抄袭。

  四、格式要求

  1.书写顺序:标题、作者单位和姓名、内容提要(100—300字)、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版式:用WORD排版,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作者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内容提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用五号楷体,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4磅;

  3.引文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应置于文末;

  4.参考文献格式:专著类应注明作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论文类应注明作者、文章名、发表刊物及刊期。

  五、截稿时间

  2021年8月15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六、评审与奖励

  1.省地方志编委会成立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

  2.优秀成果作者将获得奖励证书;

  3.获年会一等奖的研究成果,优先向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推荐,并在《今古大观》上刊发。

  4.优秀成果收入论文集公开出版。

  七、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志办指定1名同志负责协助征集工作(5月15日前上报该同志姓名和联系方式)。征集论文由市(州)进行初评,将评选出的成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方志委(不需要报送纸质稿件)。梅河口市直接报省方志委。

  邮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任 帅 孙敏杰

  联系电话:0431-88904870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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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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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1.地方志与地方史相关研究

  2.新时代地方志工作格局与事业发展研究

  3.地方志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研究

  4.大数据时代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研究

  5.二轮修志经验教训总结剖析

  6.第三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编纂理论研究

  7.新时代年鉴编纂创新研究

  8.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研究

  9.机构改革对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对策研究

  10.地方志组织管理工作研究

  11.地方志法治建设研究

  12.地方志资料工作研究

  13.社会调查、口述史与地方志编纂研究

  14.史志鉴关系研究

  15.地方史编写研究

  16.三轮修志模式、体例研究

  17.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研究

  18.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研究

  19.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