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征集活动的通知(吉志发〔2021〕15号)
各市(州),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省方志委各处室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升方志研究理论水平,为三轮修志提供理论支撑,推动地方志事业持续发展,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和吉林省地方志学会拟于四季度举办2021年度吉林省地方志学术年会。现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者及各界专家、学者征集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形式
理论文章、专题研究报告。
二、选题要求
选题可根据本通知所附选题参考范围确定,要具体化、指向明确,不能套用参考范围中的大题目。
三、内容要求
1.要体现应用性,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明确,逻辑严谨;
2.要体现学术性、理论性,突出时代性,为志鉴编纂实践提供有价值的借鉴;
3.专题研究报告要对调查对象(现象)进行较为全面的阐述,真实反应状况,论点清晰、论证有据,逻辑严密,要有数据支撑,要提出建议或对策;
4.要有独立思考、研究和创见,严禁抄袭。
四、格式要求
1.书写顺序:标题、作者单位和姓名、内容提要(100—300字)、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2.版式:用WORD排版,标题用三号宋体加粗,作者单位、姓名用四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内容提要、关键词、注释、参考文献用五号楷体,行间距设为固定值24磅;
3.引文注释采用页下注(脚注)形式,参考文献应置于文末;
4.参考文献格式:专著类应注明作者、书名、卷次、出版社及出版时间、页码;论文类应注明作者、文章名、发表刊物及刊期。
五、截稿时间
2021年8月15日前,逾期不再接收。
六、评审与奖励
1.省地方志编委会成立评审组,对报送成果进行评审;
2.优秀成果作者将获得奖励证书;
3.获年会一等奖的研究成果,优先向省级以上公开学术期刊推荐,并在《今古大观》上刊发。
4.优秀成果收入论文集公开出版。
七、其他事项
请各市(州)志办指定1名同志负责协助征集工作(5月15日前上报该同志姓名和联系方式)。征集论文由市(州)进行初评,将评选出的成果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省方志委(不需要报送纸质稿件)。梅河口市直接报省方志委。
邮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任 帅 孙敏杰
联系电话:0431-88904870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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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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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选题参考
1.地方志与地方史相关研究
2.新时代地方志工作格局与事业发展研究
3.地方志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研究
4.大数据时代地方志事业创新发展研究
5.二轮修志经验教训总结剖析
6.第三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编纂理论研究
7.新时代年鉴编纂创新研究
8.乡镇村志编纂工作研究
9.机构改革对地方志工作的影响对策研究
10.地方志组织管理工作研究
11.地方志法治建设研究
12.地方志资料工作研究
13.社会调查、口述史与地方志编纂研究
14.史志鉴关系研究
15.地方史编写研究
16.三轮修志模式、体例研究
17.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功能研究
18.地方志信息化建设研究
19.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