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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志发〔2021〕10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1-04-27 09:3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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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委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时完成好年度各项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1年4月16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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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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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省方志委总的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地方志机构主任工作会议的部署,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坚定方志文化自信,强化依法治志理念,认真谋划并出台全省地方志事业“十四五”规划,全面做好二轮修志总结和三轮修志规划,巩固省、市、县三级地方综合年鉴“全覆盖”良好态势,持续推进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开创“志、鉴、用、馆、网、研”六位一体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局面。

  一、全局性重点工作

  1.起草、制订并印发《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研究室牵头,其他处室配合)

  2.全面总结二轮续志工作在志书规划、工作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三轮续志提供借鉴。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征求省直有关单位和全省各地对三轮续志的意见建议;赴兄弟省市进行调研,学习他们在二轮续志工作中的成功经验,了解他们对于三轮续志工作的想法和思路;深入研究三轮续志的组织模式、编修方式、记述时限、体例内容等,为科学编制第三轮志书编修规划做好准备。(省直指导处、市县指导处)

  3.组织召开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主任会议。(市县指导处、办公室)

  4.组织开展全省地方志系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人事处牵头,相关处室配合)

  5.启动“吉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志”编纂工作。(研究室)

  6.做好编纂吉林全面小康志、吉林扶贫志的前期筹备工作。(省直指导处)

  二、市县志编纂业务培训与续志资料工作

  7.做好全省志书编纂业务培训工作。面向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征求对于业务培训内容的意见和建议,组建全省市县志编纂专家团,明确选题和分工,布置任务。举办全省志书编纂业务培训班,以修志基础知识、志书资料准备、镇村志编写为主题,从不同角度为全省市县志书编纂专兼职人员讲授相关理论与实践知识。(市县指导处)

  8.督促、指导全省市县规范开展续志资料长编工作,指导、推动全省市县落实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检查东辽县、四平市铁东和铁西区3家志办续志资料长编工作启动和开展情况,力求在全覆盖的前提下做到规范征集续志资料。实地检查指导和推动伊通、梨树、前郭、洮南、通榆等5家志办的续志资料长编、资料年报工作。(市县指导处)

  9.推动镇村志和专业志编纂工作。在全省开展镇村志和专业志编纂意向调查。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镇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引导和鼓励全省乡(镇)和村通过文字、图片、影像等手段记录历史、留住乡愁、传承文化。指导《乌拉街满族镇志》的编纂业务,视编纂进度,力争年内完成该部志稿的终审工作。督促《叶赫那拉满族镇志》启动编纂工作。持续关注《夹皮沟镇志》出版动态,积极与中指办、方志出版社沟通协调,力争出版。(市县指导处)

  10.根据西藏和新疆修志进展以及对方的需求,参与志稿复审、终审等工作。必要时,到对口支援市县调研并举办修志业务培训班。邀请两地修志人员参加志书编纂业务培训。(市县指导处)

  三、地方综合年鉴编纂与指导工作

  11.做好《吉林年鉴》编纂工作。紧跟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及时对《吉林年鉴》框架进行调整,拓宽资料渠道,补充完善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注重创新发展,提升质量,确保《吉林年鉴》(2021)当年出版。组织开展撰稿人培训。印发2022卷年鉴编纂大纲,完成对《吉林年鉴》全体撰稿人的培训工作。(年鉴指导处)

  12.巩固“年鉴全覆盖”工作成果。继续推动做好全省三级地方综合年鉴连续编纂、公开出版。(年鉴指导处)

  13.加强业务培训。在全省范围内举办年鉴业务培训班,对全省各级年鉴编纂人员及对口援助的新疆和西藏相关市县年鉴编纂人员进行培训,推进全省年鉴业务分层分区域培训。(年鉴指导处)

  14.加强业务指导。通过QQ、微信、面对面、跟踪指导等方式,对有需求的年鉴编纂单位进行指导。(年鉴指导处)

  15.组织开展全省年鉴质量评审。制定评审工作方案,确定评审标准,完成好全省地方综合年鉴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组织完成“第八届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年鉴类)评审活动”的申报工作。(年鉴指导处)

  16.加强编纂队伍建设。建立年鉴培训师资库和专家库,组织开展年鉴编纂理论研究;到年鉴事业发展较快的省、市学习考察调研,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推动全省年鉴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年鉴指导处)

  四、资料基础建设工作

  17.继续推进省方志馆新馆建设。配合协调省统建办完成方志馆新馆室内装修、外部工程、弱电施工、景观绿化大门施工等工作,做好工程质量监督。配合省管局做好现馆舍的处置工作。(方志馆)

  18.就方志馆新馆布展进行学习调研。学习兄弟省市在方志馆布展工作中展览规划、大纲撰写、设计、展品征集、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了解他们对布展工作的想法和思路等。(方志馆)

  19.对全省新建成并申报评估的方志馆(资料室)进行实地评估检查验收;对已通过评估的方志馆(资料室),在馆藏资料征集、整理、开发利用和对外咨询服务等方面进行指导。(资料处)

  20.加强委内编纂出版物印刷项目管理,通过公开招标完成委内编纂出版物的印刷项目招标,加强印刷项目的质量跟踪监控,确保印刷成品质量。协助全省有需要的地方志工作机构办理志鉴出版审批手续。(资料处)

  21.组织整理影印《抚松县志》《东丰县志》2部旧方志图书,丰富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旧方志资料。(资料处)

  22.做好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资料文献(《中国地方志》《中国年鉴研究》及省方志委编纂出版的《吉林年鉴》(2020)、地方志资源开发类等图书)的配送工作。(资料处、研究室)

  五、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

  23.加强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举办全省地方志系统信息化建设业务培训班。加强省情数据库建设,组织完成2020年全省地方志系统编纂出版的志书、年鉴、资源开发类图书的数据转换,形成网络图书并追加到吉林省情数据库中。做好国家数字方志馆吉林省分馆建设的调研工作。(资料处)

  24.加强政府集约化平台上单位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按照网站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更新网站栏目内容;加强网站更新信息的内容审核、保密安全审查,确保网站安全运行。(资料处)

  25.做好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向中指办报送地方志统计、志鉴工作动态、吉林地情等方面的信息。做好新媒体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新时代e支部方志吉林专栏传播地域文化知识。(办公室、资料处、方志馆)

  六、地方志资源开发工作

  26.完成2020年度立项项目《巾帼长城——中国东北妇女抗战实录》《木城往事》等8个项目的结项评审、项目结项工作;组织完成2021年开发项目的申报、评定和立项工作;完成“东北抗联英烈年谱长编”丛书编纂。(研究室)

  27.做好“知家乡爱家乡”系列方志读物的应用推广工作。(研究室)

  28.协助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做好《中国影像方志·吉林卷》的拍摄和脚本审核工作。(研究室)

  七、学术理论研究工作

  29.编辑出版《今古大观》6期,提升刊物质量。(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30.组织开展全省地方志学术理论研究成果的征集、评奖工作,召开学术年会,出版论文集。(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31.组织学术理论骨干赴省外学术交流考察。(研究室、省地方志学会)

  八、依法治志工作

  32.组织《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调研。待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后,开展全省地方志工作机构基本情况摸底调查、“一纳入、八到位”落实情况调查。根据各地需要,就机构、人员落实等工作到基层调研。(研究室、市县指导处)

  33.起草制订给付地方志编纂人员稿酬或者报酬的管理办法。(研究室)

  34.组织机关干部法治培训和领导干部学法。(研究室)

  九、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35.根据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专题辅导、集中培训、支部学习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结合建党100周年,深化爱国主义教育,丰富党建主题活动内容。(机关党委)

  36.加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力度。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新指示批示、最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机关党委)

  37.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新时代吉林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关于加强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强组织体系。以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特别是景俊海书记在省直机关工委走访调研时讲话精神为主线,切实履行好“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重大职责使命;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建设;结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奋进‘十四五’、岗位建新功”活动和中指组开展的学习吴志宏先进事迹活动,深入开展“党员先锋,岗位建功”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推进机关党建,力争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上有创新点和落脚点;抓实建强党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高“三会一课”质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好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机关党委)

  38.正风肃纪,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监督执纪检查。组织召开廉政工作会议。(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39.立足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抓党建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好驻村干部和驻村工作安排。(机关党委)

  40.关心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开展机关文体活动,发挥机关群团组织凝心聚力作用。(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十、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41.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委干部职工专业理论素质,全年组织2次机关业务学习交流会。(研究室)

  42.做好干部选用、人员培训、编制使用、人员招录、人事档案管理、工资审核、医保核定、人员养老保险以及机构改革等组织人事工作。(人事处)

  43.做好绩效管理与考核工作。编制委2021年度省政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做好省绩效办对我委2021年度绩效考核检查的相关准备工作。做好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和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办公室、人事处)

  44.进一步加强财务、资产、公车、公务接待等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降低管理风险,提升管理效能。聘请审计服务机构开展2020年度财务收支内部审计,检视存在问题并组织整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国产化替代的总体安排,做好相关设备的替换工作。(办公室、资料处)

  45.提高公文、印信、保密、档案等管理水平,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增强工作规范性。推动新OA系统建设与使用。完成保密室分级保护改造并通过测评,开展保密教育培训。完成2017-2019年档案数字化工作。(办公室、资料处)

  46.着力加强老干部工作。进一步强化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精准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解决老干部实际困难;谋划组织开展老干部活动。(办公室、机关党委)

  47.做好综合统计、四防安全、节能减排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提高日常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日常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