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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成情况及《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调研的通知(吉志发〔2020〕36号)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10-20 09:2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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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成情况

及《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2020年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节点。为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谋划和编制《“十四五”规划》,经省方志委党组研究同意,省方志委将于10月20日到11月20日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1.地方志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2.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3.地方综合年鉴实现全覆盖情况;

  4.指导管理社会志鉴编纂,以及地方史编写情况;

  5.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6.健全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7.方志馆(资料室)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

  8.依法征(收)集资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情况;

  10.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1.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情况;

  12.机构改革后地方志工作情况。

  (二)《“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

  1.新时代地方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2.机构改革后地方志事业发展;

  3.第三轮市县志编纂模式;

  4.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持续发展;

  5.特色志、专业志、部门志;乡镇(社区)村志编纂,地方史编写;

  6.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7.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8.方志馆(资料室)规范化建设;

  9.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10.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各市(州)组织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分别填报《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无需汇总);撰写本区“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总结和“十四五”规划建议,于10月19日16:00前将统计表电子文档、经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稿一并报省方志委研究室。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

  由省方志委领导分别带队成立调研组,分赴各地实地调研,具体到各地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本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本部门、本辖区《“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如实形成总结报告,填写《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要真实,对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总结到位,对问题要找准根源。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出具体建议。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任帅

  电 话:0431-88904870 13756561330

  邮 箱:jlsdfzxh@126.com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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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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