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成情况及《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调研的通知(吉志发〔2020〕36号)
关于《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完成情况
及《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调研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2020年是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编制的重要节点。为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科学谋划和编制《“十四五”规划》,经省方志委党组研究同意,省方志委将于10月20日到11月20日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1.地方志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情况;
2.第二轮修志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3.地方综合年鉴实现全覆盖情况;
4.指导管理社会志鉴编纂,以及地方史编写情况;
5.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6.健全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情况;
7.方志馆(资料室)规范化建设进展情况;
8.依法征(收)集资料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9.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情况;
10.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11.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情况;
12.机构改革后地方志工作情况。
(二)《“十四五”规划》编制建议
1.新时代地方志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2.机构改革后地方志事业发展;
3.第三轮市县志编纂模式;
4.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持续发展;
5.特色志、专业志、部门志;乡镇(社区)村志编纂,地方史编写;
6.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
7.质量控制体系建设;
8.方志馆(资料室)规范化建设;
9.地方志信息化建设;
10.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以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
各市(州)组织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分别填报《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无需汇总);撰写本区“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总结和“十四五”规划建议,于10月19日16:00前将统计表电子文档、经负责人签字后的纸质稿一并报省方志委研究室。
第二阶段:实地调研。
由省方志委领导分别带队成立调研组,分赴各地实地调研,具体到各地时间另行通知。
三、要求
各市(州)要充分认识本次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对本部门、本辖区《“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如实形成总结报告,填写《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要真实,对工作成绩和经验要总结到位,对问题要找准根源。对《“十四五”规划》编制提出具体建议。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任帅
电 话:0431-88904870 13756561330
邮 箱:jlsdfzxh@126.com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10月1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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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0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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