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党委加挂人事处牌子的通知(吉志党发〔2020〕6号)
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省编办《关于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机关党委加挂人事处牌子等事宜的批复》(吉委编事字〔2020〕5号):“同意机关党委加挂人事处牌子,相应增加承担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调整后,办公室不再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意见,2020年4月16日,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机关党委加挂人事处牌子。
中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党组
2020年4月20日
——————————————————————————————————————————————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