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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捷军:史志关系研究及方志学学科建设★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9-07-03 09:0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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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1 月5 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部在珠海联合举办新时代的方志学与历史学理论研讨会。这是近年来全国史志系统首次召开这样的会议,也是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科院院长谢伏瞻同志去年12 月在保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对中指组冀祥德秘书长去年10 月在绍兴中国地方志学术年会就方志学科建设所作主旨发言的深化完善,因此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笔者侧重于从事史志关系等问题研究,也有了一些先期成果和研究体会。

  就史志关系和与其密切相关的方志学科建设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方志学学科归属现状及基本判断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应当具有自己的基本学术理念,即对于本学科性质、任务、内容范围、学科地位、研究方法、独有特点、产生条件、发展机制等等,具备一定的理论性认识。任何学科、专业,这项基本理论的建设都是极其必要的。”

  在方志学史中,史志关系历来是重点焦点也是难点。从章学诚到梁启超等等,都有较为系统的研究论述。具体又有“‘志’源于‘史’说”“‘志’即‘史’说”和“‘史’‘志’结合说”等多种观点,尽管意见不尽相同,但都无一例外阐述了两者间的密切关系,同时这些观点一直影响延续至今,这也是方志学今天学科归属的重要原因。

  目前,在国家社科规划办(现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制定的“国家社科基金”代码表中,方志学仍属于一级学科“中国历史”下的二级学科“专门史”下的一个三级学科。目前“中国历史”门下共有八个二级学科:中国史学史、中国史学理论、历史文献学、中国通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和中国历史其他学科。鉴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主管机构,教育部高校专业设置也要以此为重要参照依据,因而这一界定显然是方志学发展的重要导向和基础前提,对学科建设具有决定性意义。

  从国家学科增设变动情况看,短期内方志学属于“中国历史”的学科属性和三级学科的地位恐难以改变。这是我们讨论方志学科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我们应牢牢聚焦这个基点,按冀秘书长的意见周密谋划,加快推进,力求实现突破,为后续目标打好基础。

  二、史志关系问题的研究现状

  (一)现有研究的基本状况长期以来涉及这一视域的研究主要聚焦于以下两个方面:1. 史学界以史料学等为重点所开展的研究。如从刘知几、李大钊一直到白寿彝等,特别是傅斯年1928 年“史学就是史料学”的重要论断,都对史料学研究做出过重要贡献,并对方志等学界产生了重大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许凌云、姜胜利等学者也有相关研究,如“在今天的历史学学科框架下,史料学只是一个分支,史料是史学研究的一个基础、一个前提条件而已”(罗新2018),无疑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的创新。由于“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习近平2015),又由于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将地方志书定性为“资料性文献”,显然,史学界长期以来的史料学研究,与“资料性文献”的方志具有密不可分的重要联系,对史志关系研究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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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由作者根据2019 年1 月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在广东珠海召开的“新时代的方志学与历史学理论研讨会”上的发言整理修改而成。作者系中国地方志学会副会长,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研究员。

  ① 谢伏瞻同志在这次会议讲话中指出:“‘把地方史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还没有实质性进展,理论研究滞后于地方志实践,研究成果学术含金量不高。”② 乔治忠:《改革开放40 年来的中国史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 年第4 期。

  ② 乔治忠:《改革开放40 年来的中国史学史研究》,《中国史研究动态》2018 年第4 期。

 

  当然,史学界的相关研究并不仅限于史料学,包括史学史等领域也有一些相关研究和成果,它们都为史志关系研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2. 方志学界的相关研究。由于在中国方志发展史上,志书在形式上客观存在从当初的“史志同源”到逐步分离的现象,因而直到南宋方志定型前,史志关系研究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南宋方志定型后,特别自清末民国始,受章学诚方志学等理论影响,这一研究逐步被引起关注。不过真正引起重视的仍始于改革开放后新时期第一轮大规模修志工作,较有代表性的有谭其骧、史念海、仓修良、林衍经等学者的《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史志关系论》等若干论文,它们为推进史志关系研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具体又可分为两个层面:——相对狭义的史志关系研究。较有代表性的有史念海的《论方志中的史与志的关系》,林衍经的《史志关系论》,梁滨久的《史志关系研究的几个问题》,赵庚奇的《试论史志区别的四个问题》,陈泽泓的《史志体例区别浅析》,钱茂伟的《以史入志:章学诚方志学核心理念的再认识》等等。

  ——在较大范围内开展的相关研究。例如:谭其骧曾指出:“自古至今,地方史和地方志这两种著作一直是同时存在的,不能强求合并、统一为一种体裁。”“有不少人把这几种流传到今天的汉晋著作看成是最早的地方志,实在是不恰当的。因为这几种书的内容显然是地方史,而不是地方志。”仓修良则认为:“地方志不等于地方史,更不同于历史地理。

  总的来说,它虽然具有地方史的性质,但内容却比地方史来得丰富,记载的面远比地方史来得广阔,而地方史的内容又比它来得专与深,两者虽有相同之处,却并不等同。因此,地方史既不能代替地方志,地方志也代替不了地方史。方志就是方志,有它自己的特性,决不能以地方史的尺度来要求,否则编写出来的就不可能是地方志。”这都是很有代表性的真知灼见。

  其他如陈桥驿的《地理学与地方志》,牛润珍的《再论方志属性与方志学学科建设》,刘柏修的《方志学科建设研究综述》,王晖的《方志与地志是历史与地理之母》,陆奇的《方志学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辨析》,叶舟的《民国以来国内地方史研究综述》等等,它们为推进史志关系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3. 笔者近年来的有关研究。笔者多年来始终关注这一问题研究,近年来已公开发表了《“史”“志”关系辨析》,《从“‘史’志”到“‘方’志”》等多项成果。

  例如:在《“史”“志”关系辨析》一文中,笔者以章学诚的“记注”“撰述”说、梁启超的“主观客观说”、李大钊的“史学二部说”等有代表性的学说为依据,在详细分析了两者的异同后,在全国史志学界率先提出了两者关系的“工”字图。在这个“工”字图中,笔者把“⊥”形结构视为“方志编纂”,而把上面一“━”视为“历史研究”,说明方志编纂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历史研究则是在方志编纂基础上的深化,以此形象阐明两者“志为史基”“史从志出”和“志者史之积,史者志之成”的辩证关系。笔者还认为,“工”字图并不意味着两者的层次高低和水平差异。其实,不仅两者本身就各有侧重,而且与史学研究一样,方志学同样是一门具有自身独特对象和编纂规律方法的科学,这也是所以能视方志为“学”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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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谭其骧:《地方史志不可偏废旧志资料不可轻信》,载于《中国地方史志论丛》,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8 页。

  ② 谭其骧:《地方志与地方史的区别》,《江海学刊》1982 年第1 期。

  ③ 仓修良:《论章学诚的方志学》,中国地方史志协会编:《中国地方史志论丛》,中华书局1984 年版,第330 页。

  ④ 参见拙文:《“史”“志”关系辨析》,原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 年第7 期(已由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2012 年第11 期全文转载)。

 

  2017 年4 月,笔者应邀在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织的“方志大讲堂”上,以《从“‘史’志”到“‘方’志”》为题做了专题报告,后以专题论文形式发表。在此文中,笔者从“作志必有所法《史记》《汉书》”这一史志界的基本共识出发,认真考察梳理了方志从《史记》之“书”、《汉书》之“志”的初始融合状态,再到方志基本定型后史、志逐步分立直至完善的全过程,即如何从史中之“志”发展为完整的“方志”形态。如果说,上一篇《“史”“志”关系辨析》着重从横向形式结构上探索史志关系,那么《从“‘史’志”到“‘方’志”》显然是想从纵向梳理史志关系的历史发展脉络。这种拓宽视野、延长时链的方法,对史志关系的深度研究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长期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史志学界围绕上述问题,就史志关系及相关问题开展了一些研究,但由于方志学术研究总体相对较弱,史学专业视野又有所不同,因而不但两方面长期以来基本处于各自独立的平行研究状态,很少有两者有机融合的系统研究,而且也未见专著等重要成果问世,这是史志学界长期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

  (二)现有研究的若干重点、焦点及所形成的基本共识在相关学科研究领域中,其实不仅是方志学,包括地理学、文献学等,基本都将其视为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如白寿彝当年就曾主张将文献学定位为历史学的分支学科。陈桥驿也曾把地理学视为历史学的辅助学科,等等。

  长期以来方志学之所以在归属问题上存在较多争议,方志界之所以主张脱离史学而独树一帜,一定意义上与史志文献形式从当初以图经为主到南宋基本定型,从史志当初“同源异流”逐渐到“一分为二”的发展历程是分不开的。也就是说,经千百年编纂实践,志书作为一种体系形式已日渐完善,实践不断在倒逼理论突破并期望其能继续加以引领。但正如谢伏瞻组长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在学科建设上“理论研究滞后于地方志实践”。好像人家建的房子我们不想住,自己的一时又建不起来,因而始终处于找不到归宿的徘徊观望甚至焦虑状态。

  值得关注的是,史学界对与方志学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并未采取居高临下甚至排斥的态度,而是较为注重相互间的融合交流,这首先基于史学界自身的发展需求。例如:“如果说,中国传统史学以历史编纂为主流,那么现代史学的重心无疑是历史研究,相应地,如果将叙事视为传统史学的主要特征之一,那么现代史学的发展方向则显然是对叙事的疏离。”“历史学与各专门学科之间的边界既相对清晰又比较模糊,其他各专门学科完全可深入历史学的腹地。”(左玉河2016)从而客观上为方志学等学科建设拓展了空间领域。

  近年来,关于方志学的发展路径问题,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

  ——总体上看,“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将会不断地引起讨论,可能要经历一段相当长久的时期,也许要与这阶段的修志事业相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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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参见拙文:《从“‘史’志”到“‘方’志”》,《东南学术》2019 年第2 期。

  ② 刘永祥:《历史编纂学近代转型概说》,《人文杂志》2016 年第2 期。

  ③ 史念海:《论方志中的史与志的关系》,《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2 年第5 期。

 

  ——“二十世纪后期方志学理论研究,发生新的路标转向,总的趋势是脱离历史学而力图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了与历史学截然不同的方向选择。”

  ——“如果说方志学学科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在20 世纪80 年代还有许多人不认可的话,在如今说这个话,反对者不会很多了。”

  ——“赞成方志的发展已使它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方志学,成为历史学科(一级学科)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但不赞成它脱离历史学科而存在”。

  当然,上述观点既有相通之处,又有不同之见,另外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也未必会在学界形成共识,但它们确是当今史志学界对此问题关注和研究的焦点所在。

  特别需要关注的是,自中宣部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史编写出版工作的通知》(“ 新广出办发〔2015〕45号”)④下发后,中指组即于2017 年11 月初拟了《地方史工作规定》和《地方史编写基本规范》,从而在工作层面上为全国方志系统提供了基本遵循。但随之又带来一个新问题:地方史与地方志是何关系(其实是同一问题的不同方面)?于是,实践又再一次向我们发出挑战,首先和关键还是要解决史志的关系问题,从而更增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紧迫感。

  三、开展下一步工作的若干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 月3 日在致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贺信中再次强调:“历史研究是一切社会科学的基础”。⑤笔者认为,在目前情况下研究方志学的学科建设问题,同样应以这一讲话为指针。按谢伏瞻组长保定会议的讲话要求,具体建议:一是立即着手制定从三级学科到二级学科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请中国社科院领导出面协调,力求尽快实现实质性突破。如以一定方式向国家社科基金学科“中国历史”评审组专家汇报,首先征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同时向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汇报并提出申请。争取在中国历史一级学科中,使“方志学”及早从“专门史”下脱离出来,与中国史学史等其他学科一起,成为独立的二级学科。这是方志学科建设目前十分迫切也是最为顺理成章的关键一步。如国家有关部门一时不予受理,我们的决心也不能变,信心不能动摇。要制定近期与长远相结合的方案,从基础扎扎实实做起,坚持下去必有成效。

  二是要紧紧抓住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的有利契机,善于走出象牙塔,加强史志学界的对接融合。如通过在中国历史研究院成立相关松散型组织,在中国史学会下设置史志研究分会等方式,在史学界指导下加快推进方志学科建设;如通过申报设立专项课题项目,召开专题学术研讨会等方式,通过进一步深化研究,更有效地指导史志编纂实践。

  三是地方史编纂工作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

  学科建设既要抓紧,但又不可操之过急,一蹴而就。

  因此地方史编纂工作不能等更不能拖,可先以在全国方志系统召开工作会议,举办研修班、培训班等方式,适时部署这项工作。特别在二轮修志工作已完成的地区,及早启动更有意义,它既可为理论研究提供实践依据,又可检验学术研究成效,从而为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工作积累经验。

  总之,只要我们确立科学规范的目标并坚持不懈加以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实现既定目标,并为推进中国史志编纂事业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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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梁耀武:《“新史学”的兴起与方志学》,《史学史研究》1999 年第2 期。

  ② 姚金祥:《方志学学科体系研究浅说》,《上海地方志》2014 年第4 期。

  ③ 沈松平:《方志发展史》,浙江大学出版社2013 年版,第4 页。

  ④《通知》指出:“地方史编写与地方志工作密切相关”,“具备条件的,可将地方史编写纳入地方志工作范畴,统一规范管理。”

  ⑤ 最早见于《习近平致第二十二届国际历史科学大会的贺信》,《人民日报》2015 年8 月24 日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