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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综合年鉴专题条目撰写需解决的三个问题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11-16 15:5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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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题条目亦称单一性条目,是地方综合年鉴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要求“一事一条,基本要素齐全。”同时,“条目编写应做到选题选材注重有效性、完整性和新颖、准确、系统。有效信息含量大,避免空洞无物和简单重复。消除部门工作总结、报告痕迹。

  不应记述非部门主要职能的信息。坚持述而不论,寓观点于记述之中。标题中心词突出,题文相符。

  条目排列有序,并避免单个条目构成分目。但在实际编写中,却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令人防不胜防,给年鉴编辑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也不利于地方综合年鉴质量的提高,应通过规范内容、加强培训、开展面对面指导等方式,不断提高综合年鉴质量。

  一、解决站位问题

  1. 站位要拔高,不可狭隘。除县(市、区)四大班子、乡镇以及企事业单位外,各部门在上报年鉴资料时,往往喜欢站在本部门(系统、单位)的角度上,而不是站在全县(市、区),站在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的高度上去写本行业的工作,往往出现“在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等字眼,这是十分不必要的,因为年鉴收录的所有的事都是全县(市、区)范围的事,都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干的,各单位所上报的材料只是全县的一个方面而已。站位直接站在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的高度上即可。特别是不要用以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及两办的名义印发文件等字眼,而是直接写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出台了什么文件等。要为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直接张目,不要为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揽功。

  2. 形式要多样,不可单一。有的部门报送的资料太单一,基本就是文字和照片两种,甚至有的部门连照片也不报,只报文字材料,这样就显得年鉴形式单一,不利于更好地展示部门所取得的成绩。报送资料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除文字外,还可用表格、形状图、地图、图片等形式,怎么容易更好地表现部门一年来的概况,特别是所取得的主要成绩就怎么报。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秀出自己不同的亮点和特色。

  3. 要素须完整,不可漏项。有的部门在报送相关资料时内容要素不够完整,不能完整能反映专题条目的全貌,给读者阅读和了解相关内容带来了很大困扰。特别是有的部门在上报照片时,时间、地点、事件、人物(位置)要素不完整,影响采用和编排,应将相关要素补充完整。

  4. 材料要专业,不可脱岗。所上报的材料必须是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与本单位职责无关的事不能收录。有的部门在报送材料时眉毛胡子一把抓,将不是本部门主要职责的事,如配合县(市、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或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精准扶贫等,一股脑地都报了上来,这是十分不应该的。2017 年12 月21 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出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不应记述非部门主要职能的信息”。但这些工作的牵头部门、主管部门均应详细记录,以免全书缺项,这些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的内容。可以突破篇幅和字数限制。

  5. 活动重数据,不可虚妄。有些部门在撰写诸如党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习教育活动等与部门自身建设相关的活动时,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太多,基本上是千篇一律,而且没有数据做支撑,让人看上去很不舒服。宜用数据说话,如全年召开多少次会、学习过多少次、开展过多少次活动,撰写了多少篇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什么理论文章获得什么奖等,没有数据做支撑的事一般不宜收录。

二、解决随意问题

  1. 人称要统一,不可随意。撰写相关条目就避免出现第一人称,甚至是第二人称。年鉴中的人称必须是第三人称,其他人称都不能有,如我市、我局、我委、我办等必须统一规范为××县(市、区)、全县(市、区)、××局、全局等。

  2. 标点要准确,不可随意。很多人习惯用1995版的《标点符号用法》,最新的《标点符号用法》是2011 版的。年鉴编纂中,应遵循新版《标点符号用法》规定,比如,连续两个以上书名号或引号之间不使用顿号等,新标准应得到严格执行。

  3. 简称要规范,不可随意。《规定》要求:“年鉴使用规范、统一的简称和缩略语,名称、时间、地点、事实、数据、计量单位、术语等的表述应前后一致。”因此,撰写条目时使用简称一定要规范。规范性简称在文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先用全称形式,并在全称后加括注(以下简称“××”),第二次出现时中直接用简称。避免使用不规范简称,如“先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基本公卫(基本公共卫生)。

  4. 术语应注释,不可随意。有的在单位、部门、系统内使用的专业术语不做任何注释,让其他人看不明白,应采用括注、页下注和尾注的形式加以注释。有的单位第一次出现时不写全称,直接写简称,让人颇费思量。应在第一次出现时写全称,后面括注简称及以下同,再出现时用简称。

  5. 字数要平衡,不可随意。内容字数一般掌握在300—800 字以内,内容多的可分成多个标题,但一定要文题相符,不要张冠李戴。内容少的可将相关内容合并为一个恰当的主题,既符合一事一条的要求,又省得内容太单薄,支撑不起整个单项条目,同时也要避免单个条目构成分目。专题条目标题制作应精心提炼,标题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2 个字以内。不要照抄照搬原标题,标题中一般不宜用形容词,如有动词宜名词在前,动词在后。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能削足适履。

  三、解决精准问题

  1. 时限要精准,不可越界。要求:“年鉴主要辑录上一年度的资料,一般不上溯下延。”也就是说,年鉴条目收录的内容必须是上年1 月1 日—12 月31 日完成的事项,这个时限外的事项不能收录。个别须上溯的可简单注明,切忌啰唆和下延。

  2. 时态要精准,不可滥收。有的单位在上报稿件时,经常出现“正在”“即将”“下一步”等字眼及相关内容,年鉴是用于存史、资政、教化的,未完成的事件肯定不能收录,只能是完成式,不能是将来时和现在进行时。这一点,大家要牢牢记住。“正在”“即将”“下一步”的事情,只能在完成后,写入下一本年鉴。

  3. 信息要精准,不可过时。过时的信息不应出现。

  比如,有的部门在上报2017 卷年鉴材料时,报的却是几年前的信息,与前几年年鉴记载的事件、甚至是数据完全一致。如个别乡镇在上报2017 卷年鉴材料时报,出现2011年做了什么工作、2012年做了什么工作,这是十分不应该的。

  4. 动静须结合,统筹兼顾。撰写专题条目时,应避免照抄照搬、生搬硬套往年的格式,而将应更新的条目甚至是内容弃之不顾。特别是未撰写过年鉴材料的新手,更是注意,应根据年度部门工作内容不同,相应更新和增减专题条目标题和内容,不受以前专题条目栏目限制。

  5. 专题可上报,宣传推广。各部门在年度内搞的专题调研,如果不是保密内容,能公开发表的,可以将其内容完整无缺地原文报上来,我们可以择优在年鉴中刊载,并注明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河北省大名县地方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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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2017 年12 月21 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第二十二条

② 2017 年12 月21 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第二十二条

③ 2017 年12 月21 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