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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志书行文常见问题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7-01-10 09:13: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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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书行文,是志书编纂的重要步骤,行文的统一性、科学性、准确性,决定志书的质量。为编纂符合地方志体例、具有吉林地域特色的《吉林省志》(1986~2000),结合个人工作实际,和大家一起探讨志书行文中常见问题。

  一、 志书行文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志书行文要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

  地方志是记述特定地域特定时期的自然与社会的历史与现状资料性著述。它载负的不是抽象的理论资料,而是具体的地方史实资料。记载这样的资料,非用记叙文题不可。

  1.志书行文注意文风,避免混用其它文体。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科书、论文等写法。“总结报告式”不符合志体的要求。与志书的直陈其事、平实记述的语体要求是相悖的。“新闻报道式”在搜集资料中,类似会议的内容,多是从当年的报纸或杂志中获取的第一手资料,他的体例也多是新闻报道式。记载志书中就不符合“志体”。应区别于文艺作品。文艺作品允许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虚构故事和人物。要用生动形象的语言,进行人物刻画和景物描写,同时可以运用衬托、渲染、夸张、想象等多种表现手法,塑造各种艺术形象。志书不能采用任何文学描述手法。志书记述的是历史事实和现状,以及事物的发展过程。它以真实为生命,绝对不允许有任何的虚构和些许的虚假,也不允许有所谓的“合理想象”。它要求实事求是、秉笔直书。真实地、客观地记述事物,对所记载的内容要经得起时代和历史的考验。“教科书式”多是对某一事物进行说明性质的语言,志书是记述某一事物的发生、发展、变化、结果的,用变化的数据来取代 “教科书式解说词”。

  2.不说空话,避免套话。方志的行文,重在编纂者的功夫,有的由于对资料加工不到位,出现脱离志体的大话、空话,宣传式语言等等;记述重复累赘,拖泥带水充满虚言套话。志稿的资料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部门工作总结或领导讲话等。那些材料都是单位的笔杆子精心打造的,往往是比喻夸张,对偶排比,修辞考究,辞藻华丽,朗朗上口,拿在我们手上不忍取舍。对于领导做报告或宣传报道来说,是好东西,但是对于志书,就是废话连篇。所以在编纂志书过程中,中看不中用的材料,坚决不用,确保志书的资料性,保障志书的高信息量。

  (二)志书行文要严谨、朴实,简练、流畅

  1.提炼最精粹的词语。志书的语言质朴平实,不求辞藻华丽,要简练、明快、准确。精粹的语言,是从丰富的语言材料中提炼出来的。首先就是节约用字,能用一个词表达的不用两个词,能用一句话表述清楚的不用两句话表述。要用“电报语言”,多一字繁,少一字残。志书语言应当简炼,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2.语言要平实通顺,不滥用形容词。孔子主张“辞达而己矣”。志书一般使用消极修辞,慎用形容词。

  某县的志书上记述人工湖“……两岸水洗风熨的草坪,漾红溢绿的花枝,松柞枫柳的杂树木,簇拥着一泓碧水,湖面上不时有船儿驶进视野……”。显然,华丽的辞藻不能代表志书的资料性,这样直接将湖面的描写以散文抒情的形式表现出来,完全不符合志书的体例要求。作为对湖的记述,不能离开面积、水深、蓄水量、水质、灌溉能力、水产品等。

  (三)志书记述的信息要全面准确可靠

  “没有哪种书承载的信息量比志书更大更多更全面了。所以,志书如果质量不高,谬误漏洞很多,贻害要比任何书的错误更大更久。”(2011年5月,朱佳木在全国主任会上的讲话)

  地方志在传播地方历史与现状过程中,发挥了其他书刊无法替代的作用。一旦出错或不准确,势必造成不小的负面影响。志书作为官方资料性文献,一经出版,对其中的错载史料就会不断地应用,客观上起着传播失实史料的作用。

  1.数据要精准。编写志稿时,一定要把时间、地点、数据等内容反复核实,做到确凿无误,志书才能真正具有“存史”的功能。

  2.秉笔直书,避免议论式的行文方式。有些记述往往是开头先盖帽,为了……,因为……,然后才记述某项工作的起始、发生、发展,结束,最后往往还要用一段评语,而且是空话、套话较多,我们称这种情况为“穿靴带帽”。当我们进行整理资料,编纂志稿时,应删除这些画蛇添足的文字,使志稿符合“语体文、记述体”的规范。

  (四)避免照搬文件,避免简单的资料汇编式记述

  现代志书普遍采用的著述体,是作者把搜集的文字资料和亲自调查写成的材料加以融合,按照特定体例,用自己的语言撰写成文。有人概括这种体式的特点为“无一语不出于己”。从事著述性劳动,既要编稿,又要写稿。从劳动的过程和范围来说,“写作”包括了“编纂”;从劳动技能层次来说,“写作”高于“编纂”。这是因为写作劳动的创造(创作)性因素多于编纂性劳动。

  1.避免照搬原文。照搬原文,不符合志书体例,应该把主要内容进行加工提炼后在正文中记述。如果觉得内容特别重要,而经过加工提炼不能完全反应原貌,可在记述此内容的节后、章后或全书的正文后加附录,附全文。

  2.避免资料堆砌。修志要精雕细琢,反复修改,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这就要求对各部门提供的数据不能只是照抄照搬,而是应该进行分析、综合、运算、加工。科学著作中的“闪光”数据,都是千锤百炼,点石成金。

  3.通典不记。在编纂志书过程中,凡是全国或整个行业一致通用的东西,在志书里不做记述。这种情况,在好多初稿中普遍存在,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省志都是专业志,如果每遇到一个国家标准都进行记述,必然造成文字量膨胀,却又没什么价值。

  三、善于使用图表

  图和表是方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编志书不可缺少的两种载体。它是将复杂有序的事物,用图形、表格等形式表现出来,使读者一目了然。有了图表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文字记述,而且可以佐证文字记述的真实性、可靠性,以弥补文字之不足,形象直观地表现事物的各个细节。

  (一)图片的运用

  图是方志中不或缺的部分,它包括地图、插图、示意图、结构图和照片。采取绘画语言传递信息,和文本语言相比,具有更直观、信息量更大的优点,出版界有“一图胜千言”之说。

  方志如何恰当地运用图和照片,要注意四点。

  1.插图要精选。所选图要与志书的内容密切相关,说明文字要准确,能起到“图以明文”的效果。

  2.插图的位置要适当。如系某一史料的附件或某一方面内容的反映,图应置于同类文字之间可之后。若为反映全貌的图,则应放置志书之首。

  3.图片的绘制要符合标准。志书中图片的采用,一定要具备时代性和地方性。

  随着现代技术手段的不断提高,以及人类表达思想信息语言的不断丰富,恰当志使用图片、图表,不仅可以增强志书的美感和可读性,更能增强志书的信息含量,真实地反映事的原貌,更充分地体现现代志书“信史”的特点,这也是现代科技在志书编纂、排印方面应用的必然趋势。

  4.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工作的图片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志书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工作的有关图片,需按照中宣部的规定报批。

  (二)表在新方志中的运用

  行文中使用的表格,应表随文走,表格排在相关文字后,并加表题、表号、计量单位。表题按照时间、范围、内容的顺序书写,如:“1996~2000年全省公路里程表”“2000年吉林省人口统计表”。不能写作“全省1996~2000年公路里程表”“吉林省人口2000年统计表”。

  表的左上角加表号,表的序号可按篇(章)编排,分段式标列,如“表3-4”;也可以全书统一编排,如“表9”。表的分段式不宜太多,如“表5-4-3-2”,最多3段就可以。

  表内项目计量单位相同的,应在右上角注明计量单位;计量单位在两种以上的,则在对应项目中分别注明。表格加注。凡经统计局公布,不加注;出自行业、部门的,一律在表下加注来源。

  (张成训 作者单位: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省直指导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