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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4-06-20 15:4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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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 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限完成项目验收稿的报送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4年5月24日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方案

 

  2024年,根据《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 2023年度立项开发项目的结项评审工作。

  一、时间安排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3年度立项项目共7个,2024年5月30日至10月30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将按照与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结项评审,验收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要求

  1.项目承编单位(个人)在本方案明确的时限内向省方志委提交送审稿、提出结项评审申请。

  2.项目承编单位(个人)需在协议签订的完稿时间前1个月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请结项评审的,项目单位(个人)应至少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省方志委批准后,可按重新约定的时间提请结项评审。未通过结项评审或经批准推迟后仍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视具体情况,或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进行结项评审,或撤销项目立项。对于撤销立项的项目,于2024年12月31日前下发撤销项目立项通知书。

  3.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申请结项评审时,需向省方志委报送结项评审书稿的电子版,由省方志委统一进行装订。

  三、项目结项

  通过结项评审后,省方志委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结项,制作项目结项报告书,送达项目承编单位(个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213室(省方志委研究室)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孙敏杰

  附件: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时间安排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23年度立项项目结项评审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项目编号

完成时间

1

《众山远照—长春城市史论》

个人申报

杨洪友

202301

7月30日

2

《耕耘村志》

省委政策研究室

高喜伍

202302

7月30日

3

《长春胡同纪略》

个人申报

李春昌

202303

8月30日

4

《嫩江湾志》

白城师范学院

孙楠楠

202304

8月30日

5

《白山简史》

白山市地方志

丁鹏茳

202305

9月20日

6

方志资源开发声像成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孙敏杰

202306

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