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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方志资源开发影像成果拍摄和制作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3-08-31 15: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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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现将《吉林省方志资源开发影像成果拍摄和制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    

 

 

吉林省方志资源开发影像成果拍摄和制作工作方案

 

  为传播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满足社会大众文化需求,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作用,按照《吉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关于“开展方志资源开发影像成果的拍摄和制作,利用新媒体平台推出5—7个作品”的任务要求,拟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利用我省方志文化资源,拍摄和制作彰显吉林优秀地域历史文化、反映新时代吉林特有魅力的影像作品,扩大史志成果的运用和社会影响力。

  二、时间安排

  2023年6月至2025年12月,根据工作进度,不定期安排实地拍摄。

  三、主要任务

  1.内容选择。由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选择拍摄内容,与合作的文化公司(合作方)共同完成拍摄脚本的撰写。

  2.实地拍摄。省方志委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合作方具体实施拍摄,实地拍摄时省方志派人参加。

  3.后期制作。由合作方按照省方志委具体要求完成后期制作,影像时长控制在5—8分钟,及时向省方志委提交样片。

  4.审查验收。由省方志组织相关专家对样片进行审核,通过审查验收后方可发布。

  四、成果发布

  通过“方志吉林”公众号、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网站或其他新媒体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