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志发〔2023〕10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梅河口市、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
现将《2023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23年7月30日
2023年度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方案
2023年,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按照《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一)选题范围
申报项目应为已经编纂完成初稿的著述或其他形式的作品。选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围绕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或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方面的选题;
2.服务吉林社会现实需要方面的选题;
3.填补吉林省历史空白方面的选题;
4.对吉林省历史文化具有抢救性质方面的选题;
5.吉林地域文化研究方面的选题;
6.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吉林历史人物方面的选题;
7.吉林省旧志译注方面的选题;
8.吉林省特色志书方面的选题。
对具有重大存史价值、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大社会影响的选题(包括系列丛书)、地方史类选题优先项目立项和加大经费投入。欢迎与科研院所合作,共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二)申报形式
省内外各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条件具备者均可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方志委)进行项目申报,所申报项目应为已经编纂完成初稿的著述或其他形式的作品。
(三)申报方法
申报人可到省方志委网站立项开发栏下载《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项目申请书》(或联系省方志委研究室索取),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报需签名并到当地史志部门加盖名章),一式三份,连同书稿(装订1册)一并邮寄到省方志委,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四)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逾期申报不参加本年度项目评定和立项。
二、项目立项
(一)组织专家评审
2023年9月1日至20日,根据申报项目情况,组织相关专家评审。
(二)召开立项评定会
2023年9月30日前,召开项目立项评定会,确定2023年度拟立项开发项目。
(三)召开项目说明会
2023年10月15日前,组织拟立项开发项目负责人召开项目说明会,签订相关文书。
(四)印发立项通知书
2023年10月20日前,印发项目立项通知书。
三、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省政府办公楼3栋229室(省方志委研究室)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孙敏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