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
各项目单位(个人):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印发你们,望按照方案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限完成项目验收稿的报送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
2018年,根据《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2017年度立项的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照与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立项的8个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见附表。
二、验收要求
1.项目承编单位(个人)根据验收方案,按签订的报送验收时间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申请项目验收。
2.项目承编单位(个人)应按照验收完成时间,至少要提前1个月申请项目验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限报请验收时,项目单位(个人)应提前20天向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新确定的时间报送项目验收。对没有通过验收或经批准推迟验收仍无法完成的项目,视具体情况,或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进行验收,或撤销项目立项。对撤销立项的项目,2018年12月25日前下发撤销项目立项通知书。
3. 项目单位(个人)报送验收的书稿要进行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项目结项
项目通过验收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结项,制作项目结项报告书,送达项目单位(个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219室(省地方志)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李 雯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编号 |
完成时间 |
1 |
《知家乡 爱通化 千字文》 |
通化市地方志办公室 |
朱国臣 |
201701 |
10月31日 |
2 |
《知家乡 爱松原 三字经》 |
松原市地方志编委会 |
张昊然 |
201702 |
8月31日 |
3 |
《老长春》 |
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 |
杨子忱 |
201703 |
10月31日 |
4 |
《蔬菜食疗与保健》 |
吉林农业大学 |
胡全德 |
201704 |
7月31日 |
5 |
《德惠记忆》 |
德惠市教师进修学校 |
晁振英 |
201705 |
6月30日 |
6 |
《白城简史》 |
白城市博物馆 |
宋德辉 |
201706 |
5月31日 |
7 |
《吉林省体育发展实录(1986—2015年)》 |
长春师范大学 |
周学华 |
201707 |
5月31日 |
8 |
《院士在吉林》 |
城市晚报社 |
李翠杰 |
201708 |
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