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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02-05 09:3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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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项目单位(个人):

  现将《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印发你们,望按照方案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限完成项目验收稿的报送工作。

  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方案

  2018年,根据《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组织完成2017年度立项的开发项目的验收工作。

  一、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日至10月31日,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照与各项目承编单位(个人)签订的《项目责任书》,组织专家对2017年度立项的8个开发项目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见附表。

  二、验收要求

  1.项目承编单位(个人)根据验收方案,按签订的报送验收时间向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申请项目验收。

  2.项目承编单位(个人)应按照验收完成时间,至少要提前1个月申请项目验收。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限报请验收时,项目单位(个人)应提前20天向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按新确定的时间报送项目验收。对没有通过验收或经批准推迟验收仍无法完成的项目,视具体情况,或组织进一步修改完善重新进行验收,或撤销项目立项。对撤销立项的项目,2018年12月25日前下发撤销项目立项通知书。

  3. 项目单位(个人)报送验收的书稿要进行装订,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项目结项

  项目通过验收后,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按《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立项工作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结项,制作项目结项报告书,送达项目单位(个人)。

  四、联系方式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219室(省地方志)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88904870

  邮  箱:jlsdfzxh@126.com

  联系人:李  雯

附件

吉林省地方志资源开发2017年度立项项目验收时间安排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负责人

项目编号

完成时间

1

《知家乡 爱通化 千字文》

通化市地方志办公室

朱国臣

201701

10月31日

2

《知家乡 爱松原 三字经》

松原市地方志编委会

张昊然

201702

8月31日

3

《老长春》

长春市委党史研究室

杨子忱

201703

10月31日

4

《蔬菜食疗与保健》

吉林农业大学

胡全德

201704

7月31日

5

《德惠记忆》

德惠市教师进修学校

晁振英

201705

6月30日

6

《白城简史》

白城市博物馆

宋德辉

201706

5月31日

7

《吉林省体育发展实录(1986—2015年)》

长春师范大学

周学华

201707

5月31日

8

《院士在吉林》

城市晚报社

李翠杰

201708

8月31日